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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1年11月21日
號次:第705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1月9日
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6410號
中央研究院院士勞思光,襟素夷雅,朗悟博約。少歲遭逢國故,隨政府播遷來臺,卒業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研幾探賾,才具早發。浸淫中外哲學領域,優游古今典籍範疇;辯證傳統與現代差異,析解東方與西洋殊尤,覃思卓識,牢籠百家;釐清基源,自成體系。先後執教香港、美國暨國內知名大學,宗匠陶鈞,啟迪沾溉。公餘亟力筆耕,洞見道體,精闢圓通,復以《新編中國哲學史》一書,援據邏輯理論為始點,汲引史學考證為助力,舊學新知,邃密深沈;理致玄遠,允推獨步,誠迺兩岸四地哲學思想泰斗。曾獲行政院文化獎、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暨香港中文大學榮譽文學博士脩名,智器文藻,蜚英騰茂。綜其生平,藏山著作,馳一代之弘聲;統緒薪傳,立千秋之盛業,翰苑儒林,承世立教;津梁瑰寶,奕葉垂範。遽聞溘然長辭,軫悼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念哲彥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