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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1年10月03日
號次:第705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
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已准辭職,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楊進添為總統府秘書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胡為真已准辭職,駐美國大使袁健生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袁健生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
特任林永樂為外交部部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
任命羅幸榮、陳曉鈴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柯偉宏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姚世昌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朱筱麗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商牧群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嚴小梅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千惠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王永福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宗仁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兼科長。
任命林正壹為交通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廖錫標為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吳主治為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更陵、王淑芳、黃素貞、楊同慧、黃素絹、董竹英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建立、朱瑞皓、姜汝玫、胡偉姣、蔣玉嬋、張裕銓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芝儀、盧本善、蘇寬仁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莊舜清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吳定哲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團長,吳如容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朱砡瑩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葉錫雄、吳村修、陳玉真、楊璦菁、陳曉怡、吳沛珊、呂玫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念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宜璇、洪秀月、陳俊凱、尤紹真、黃馨儀、周佩蓉、吳玉珍、黃婉婷、黃佳萍、陳立中、林欣如、湯亞蒨、陳國清、沈家榆、鍾依珮、曾譯瑩、曾尼真、黃玫玲、葉芳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巧幟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林亭希、楊忠記、毛昱惟、趙紀綱、李珮寧、陳倩梅、羅紫瑜、李仁豪、紀金瑞、江姿欣、楊舒菁、張淨雅、酆詠之、羅淑卿、蕭智元、陳玟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苡瑄、林靚薰、李琬琦、利柚晨、張曉玲、吳惠婷、李雅玲、李裕鴻、吳郁慧、蕭莉芳、吳宏仁、曾繼逸、吳愛鳳、楊皓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祥音、李林蒼、莊育賢、莊善傑、林志堅、吳哲全、高秋萍、梁晉得、黃彥勳、陳致光、林宗禹、周禮緯、陳志洋、葉齡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浩萌、張任緯、張碧華、呂泓儒、羅京聘、陳文山、黃雅玲、李孟軒、蔡宜珊、葉世瑄、方偉庭、唐玉霜、林昆緯、曹嘉宏、李亞衡、羅正銓、高冠明、鍾美玲、鄧國慶、郭幸雯、陳錦義、陳香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曉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9月26日
任命林金宏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