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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1年08月08日
號次:第704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7月27日
任命張鈺旋、龐一鳴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文炳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振銘為客家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幼芬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謝煥乾、劉豐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鄧雅文為司法院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富強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廖建瑜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陳箐、李政庭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劉定安、李代昌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嘉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
任命黃立遠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麗珠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龍江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何孟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輝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謹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東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瑞哲、曾家祥、楊惠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淑鈴、陳維宏、黃若棋、王雅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靜茹、張榮斌、呂典翰、黃紹哲、王元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凱蓁、楊小萱、謝宗頴、何柏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佳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孟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禹文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良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任命楊永明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任命姚惠文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琬宜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東榮為外交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高泉金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張崇哲為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汪漢源為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周後傑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王鶯娟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梁瑞聰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
任命梁瑞聰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侯鑽浪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林志憲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鄒麗華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振義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賴明秀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科長,蘇清俊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
任命林全能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杜紫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肇成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吳金水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蔡宗憲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洪輝嵩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葉雲龍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黃文谷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李友平、姚嘉耀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建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簡振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良平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張家榮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任命謝建財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許奎琳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茍潔予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吳建國為文化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
任命李琇玉為文化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黃明煜為文化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東宜、黃琮程、李鎮宇、陳泓達、蔡綾娟、魏宏儒、謝宗益、蘇育叡、邱士恆、羅啟豪、吳協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宇仁、楊惠真、趙丁祝、戴晉綱、鄭傑夫、吳金龍、曾筱涵、溫渭洲、施志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玉芳、翁國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柏宜、賴志展、賴志成、薛芳嫺、張倫菁、黃麗玉、林志杰、林雪琪、蕭素梅、吳俊鴻、黃麗菁、呂政達、林秀玉、蔡馨慧、林世裕、歐順利、林咨研、謝嘉雯、王素真、蔡淑玲、黃月珠、沈于媛、侯俊益、侯凱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意芝、楊佳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文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慧娟、莊禮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致豪、許玉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凃威任、杜至祥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李耕州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7月30日
任命王晟瀚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胡奇玉、吳信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任命陳淑芳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任命沈正星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赫國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楊敏玲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戴廷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賴永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系主任。
任命黃以育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陳坤昇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成家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李秋娟、莊深淵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賴純慧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洪兆隆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顏惠玲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忠一為考選部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劉明源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詹政曇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永明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鍾慶華為高雄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柯呈枋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侯世敏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戴清坤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英斌為金門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裴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育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國鼎、林坤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楨、謝長潤、蔣淑惠、陳木、陳文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淑華、洪慧秀、蘇俊丞、曹秋河、陳逸珊、魏麗琴、洪丁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定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由欣、張來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明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春旭、廖佳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碩芳、邱逸民、謝玉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碧蓮、趙從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
任命吳武泰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