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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1年06月06日
號次:第703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25日
任命楊宗珉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胡火龍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淑芳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葉銘元為基隆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偉鑫、王曼妮、簡淑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琴、詹宗仁、張哲銘、賴彥壯、洪主一、張純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儀、蔡秀珍、吳昆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懿、柯淑慧、曾理鳳、許富民、林川田、洪新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睿秦、王建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評、藍森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瓊月、黃嬿年、陳福助、廖紋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裕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育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士豪、邱俊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29日
任命楊筱雲、劉佳侑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馮德榮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張朝卿、顏哲傑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林立人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文魁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聶嘉馨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馬士林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局長。
任命吳家興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錢景瑜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豐原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坤峯、吳杏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重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右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陳毓秀、王國棟、陳宏卿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胡宏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石馨文、張智雄、梁堯銘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蔡勝雄、吳森豐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洪志達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佩如、吳福森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呂仲玉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蔡憲德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潘進順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林卉聆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陸振中、游雅雯、蕭佳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彥屏、蔡騰奇、謝貴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茱宜、魏文常、李奉易、黃秀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鴻洲、許有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29日
任命黃韋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任命吳嘉弘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滋芬、張均宇、韓國耀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翰鈞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公使,周台竹為駐聖露西亞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蔡明耀為駐史瓦濟蘭王國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李錦盛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張金塗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鞠成惠、周連發、陳榮富、李克成、鄭幼民、陳慈揖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高光智、王金鑾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藍元鳴、陳秀芬、陳孟真、顏海波、林津治、魏荻、高家文、李福海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莊國僑、廖守俊、江宏忍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鄭慶華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隋治平、馬文泰、林玉珍、任貴清、廖榮旭、李復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本鴻、張林淯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戚小鶯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伍榮春、王之郴、田明緯、紀宏明、蔡新堯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宜發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國清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趙天祥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邸志達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賴俊雄、張宏謀、王火進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越方如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許美女、郭珍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邱克斌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李秋金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李學玨、李松德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林安紜、胡樹德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王益興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吳海燕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詩芳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玟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憲民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馬耀球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郭慧龍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詹秀連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世忠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郭俊傑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瑞霖、李成傑、林國正、周士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駱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承儒、韓双琪、黃俊澤、蔡曜陽、張敏男、吳俊賢、陳俊璋、劉智瑋、何東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巧利、王秋美、謝百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慧、陳瑞明、宋燕文、林奕成、張嘉勻、劉家溢、鄭杭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桂蘭、王於磬、黃慧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瓊云、張千蓉、賴俞均、于德富、胡瀞云、林景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蘭、王玉雯、蘇銘源、王昭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浩、周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岑、郭美蘭、李杰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錦華、劉晏誠、陳保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信曉、莊効諭、許雅婷、謝麗玲、陳秋玉、鄭明清、方效國、陳盈源、黃秀琴、陳子云、王子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嘉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秀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亭輝、黃嘉國、張秋雲、劉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世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雅筑、劉涵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育賢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順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顏士閔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任命陳景星為警監四階警察官,江濟人為警監二階警察官。
任命孫寬耀、邱健榮、陳立中、何思振、黃阿清、何富貴、古國章、陳清煌、吳文榮、李政哲、邱建國、王鴻賓、陳添生、許訓誌、黃哲彥、林錚、劉銘宏、邱傳進、張漢生、汪鴻禧、邱重興、黃柄誠、陳清富、黃偉毅、林吉煌、謝洪玉、李永昌、凃順良、張進重、蕭仲智、劉智忠、林志陽、陳俊宏、陳文輝、許順雄、許寶華、劉錫坤、薛明煌、陳洞勝、陳創堅、林榮輝、王招懋、許澤允、許啟泉、郭維哲、劉力文、曾俊傑、陳邦捷、陳立峯、林詠洲、黃冠文、郭旭峰、蔡江富、黃一高、許炎本、簡清豪、許世爵、吳定勇、王孝揚、莊詠棟、陳俊達、張清欽、李原昌、林振楠、廖秋發、劉明文、蕭鑫奇、梁益偉、吳明訓、吳國銘、黃豊足、張治民、郭瑞陽、張仁和、王偉勳、湯明揚、黃舜德、單明昊、王進鑫、羅源聘、林志勳、張良維、劉相府、徐雪光、林志昌、張志成、何國維、陳志宗、張世昌、林志成、詹宗哲、張誌聰、林重義、李幸達、賴得寶、石博約、范志強、鄧志原、楊世清、金秋棟、林文清、詹益銘、卓民生、陳鴻裕、紀志忠、邱華亮、梁文國、王鼎麟、郭聰堯、沈萬成、洪義鋐、汪宏翔、舒君平、陳軍智、賴俊宏、蔡昭旻、彭裕鳳、黃一志、邱浚騰、劉茂盛、胡光成、蔡志強、李樹義、林文平、葉紀霆、錢志豪、魏禎廷、戴文鎮、廖俊銘、龔羡仁、蕭漢忠、廖忠智、許明雄、謝東閔、陳煥岳、崔景順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