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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695號解釋

公布日期:101年05月09日 號次:第7031號

司法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院台大二字第1000033359號

公布本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六九五號解釋

附釋字第六九五號解釋[PDF]

院長 賴 浩 敏

司法院釋字第六九五號解釋

解 釋 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屬各林區管理處對於人民依據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申請訂立租地契約未為准許之決定,具公法性質,申請人如有不服,應依法提起行政爭訟以為救濟,其訴訟應由行政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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