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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1年04月11日 號次:第702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
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00號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臺東縣前縣長黃鏡峰,資性穎敏,篤實通達。幼歲失怙蹇困,砥志淬勉,鵬舉摶翼。歷任臺東縣政府秘書、主任等職,周密嚴謹,恪慎宣勤。復膺選第六、七屆縣長,厚植三級棒球運動,推動基層體育發展;悉力偏遠地區教育,涵濡弱勢莘莘學子;尤以協助興辦臺東基督教醫院,提供原民醫療需求,減緩疾病感染傳播,布政施惠,造福桑梓;敷教健體,強國榮邦。爰奉派接長省府糧食局暨建設廳,精進糧食產銷管理,確保金馬儲米安全;完竣二重疏洪道後期工程,潛心水資源整體規劃籌建,碩擘興革,克當繁劇;嘉厥猷為,明效大驗。嗣出任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強化青壯榮民輔導,督促所屬因應轉型,匡輔會務,獻替襄迪。曾當選十大傑出青年、獲保舉特優縣長暨應聘總統府國策顧問等殊榮。綜其生平,功業溥乎黎庶,勛績流於東臺,厚生遐舉,楷範矜式。遽聞與世長辭,悼惜彌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軫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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