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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1年02月15日
號次:第701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曾志朗,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薛承泰,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鴻源,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朱敬一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江宜樺,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國防部部長高華柱,財政部部長李述德,教育部部長吳清基,經濟部部長施顏祥,交通部部長毛治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羅瑩雪,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吳泰成,行政院新聞局局長楊永明,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沈世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憶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允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羅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景鵬,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邵玉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武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外交部政務次長董國猷,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陸軍二級上將趙世璋,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吳陳鐶,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任弘、薛盛華、許振榮,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顏秋來,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蕭美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王崇儀,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周筑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高長、趙建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仲英、單驥、黃萬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正宏、張清風、周景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餘俠、黃敏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黃有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仁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潘世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振川、鄧民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夏錦龍(Obay.Ataw.Hayawan),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士魁,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東隆,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顏宗明,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局長戴桂英,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江宜樺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張進福、黃光男、張善政、楊秋興、管中閔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薛承泰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羅瑩雪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陳振川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林益世為行政院秘書長。
特任李鴻源為內政部部長,楊進添為外交部部長,高華柱為國防部部長,劉憶如為財政部部長,蔣偉寧為教育部部長,曾勇夫為法務部部長,施顏祥為經濟部部長,毛治國為交通部部長,吳英毅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特任石素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吳泰成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邱文達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沈世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王進旺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周功鑫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賴幸媛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尹啟銘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以真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敬一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景鵬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龍應台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為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派邵玉銘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楊永明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特任楊念祖、陸軍二級上將趙世璋為國防部副部長,劉德勳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陳士魁為行政院副秘書長,簡太郎為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國猷為外交部政務次長,徐仁輝為財政部政務次長,林聰明為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吳陳鐶為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聖忠為經濟部政務次長,葉匡時為交通部政務次長,任弘、薛盛華、許振榮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鹿篤瑾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顏秋來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林奏延、蕭美玲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葉欣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王崇儀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周筑昆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高長、張顯耀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仲英、單驥、黃萬翔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源卿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正宏、張清風、賀陳弘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餘俠、黃敏恭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黃有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潘世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鄧民治、吳國安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夏錦龍(Obay.Ataw.Hayawan)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雲蓮、錢薇娟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朝明為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戴桂英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局長,顏宗明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任命蔡宗益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宇亭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駿逸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怡君、林芷嫣、何淑華、邱怡靜、郭銀子、趙芷名、黃景徽、黃國城、陳韋佑、陳俊宇、王可評、陳淑惠、楊振國、鄭世豐、林怡錦、簡佑珊、陳亞筠、余依庭、詹蕙菁、黃建中、涂冠群、張淑玲、吳季穎、王紹韋、張君豪、高詠茹、楊鎮鴻、張雅嵐、張毓玶、陳盈均、楊正裕、王瑞鋐、吳嘉晉、陳弘虎、趙婉瑜、鄧佳俐、杜俊穎、陳建良、丁維成、張慧怡、李鎮成、沈哲鋒、宋美玉、蔡偉格、郁宗翰、鄭羽杋、白建舫、張玉姍、黃筱婷、張嘉雯、黃榮磐、張振榕、曹盛揚、李佳蓉、徐華鮮、蔡尚翰、陳冠婷、林景皓、羅勝全、關若英、黃義清、江孟儒、潘彥江、劉明偉、紀佳成、王詩媛、賴彥伶、胡曉玄、林琬純、吳姿瑩、吳佳珊、曹溧洋、巫靜怡、吳采蓉、曾佳怡、李佳蓉、陳姿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婷婷、洪啟偉、林英孜、宋嘉寧、林佳慧、王敏芬、劉姿妤、林例怡、程煒婷、黃議賢、黃曉青、郭瑋克、陳俊翰、鄧德恩、吳佳蓮、馬念侯、林坤傑、何建德、黃麗香、何淑萍、劉晉利、劉慧如、黃靖雯、蔡悅佼、黃毓儒、劉芷菱、陳薇婷、黃怡靜、鍾智偉、林亭汝、黃玉珍、謝旻廷、蔡玉玲、李碧芬、林逸智、江文琦、黃士旗、王凱民、張郅任、蔡庭嘉、蔡奇霖、陳俊廷、劉志賢、曾昭蕙、蔡雅芳、胡正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傳儀、陳咨佑、陳佩萱、敖淑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泰州、吳虹儀、陳婉茹、林宏儒、莊美華、張騌麒、巫正光、劉怡呈、徐惠亭、陳催文、方榮華、李伊蕙、劉冠吟、李中慧、洪雅芳、陳怡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伶、高得榮、張雅閔、魏雅彤、蔡汝偉、蔡慧紅、李姵讌、謝宜樺、蘇家毓、楊苡亭、洪曉婷、徐夏蓮、李文弘、劉芳蓉、陳菻樺、陳煒蓉、蘇姍姍、吳詩額、邱純琬、郭怡妏、梁婷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盛世娟、溫明權、高麗玲、蔣旻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筱婷、鍾源康、劉亭亭、林文苑、黃思維、李雅雯、呂明樹、卓桂蓮、王云禪、劉世國、張雅茜、姜雅玲、左金金、余美月、王僅媛、吳成元、翁鳳春、張金昌、許怡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湘苓、鄭竣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賢達、張之禮、江俊宏、呂韋成、張學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恆維、張佩涵、陳怡君、陳建華、唐書琪、何宜臻、蕭靜妙、林添福、傅金鳳、陳瑞益、林明鋒、王俊蓉、唐儒璇、許文獻、彭均媛、蔡佩彣、胡彩玲、林真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紅、廖美女、林鳳女、曾信超、李思遠、賴美華、黃鈺倫、張堃泉、謝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美鳳、李雅琳、曾永勝、宋精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泱妙、余維誠、葉健民、徐閔儀、郭盈淑、陳威宇、王藝淑、陳俊龍、許靖敏、吳亞築、涂嘉雄、呂昱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倫維、王銘宏、陳琬琳、蔡易霖、郭庭妤、魏良庝、張瓊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佩怡、李環宇、陳文吉、游郁淳、黃偲惠、張佳偉、陳金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若平、張希賢、劉裕宏、薛鈺琳、朱家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清輝、蔡思德、黃龍翔、陳文泰、王建評、李昀澍、林鈺珊、楊玉如、吳俊岳、陳華翎、陳專福、莊奇凡、陳明源、廖家慧、賴裕民、賴錦慧、張峻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靜嵐、林永國、許文燦、李柏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玲、池銀官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任命林家正、朱永源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簡旭星、方啟明、謝坤綺、黃尹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自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
特派詹中原為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
任命張惠玲、陳敦娟、李淑惠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卜正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朱為正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
任命康翠秀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黃美純、陳志銘、馮輝昇、毛振泰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鍾景婷、鄭雅綺、游滄海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鍾智耀、齊清華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吳佳真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隆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宮旦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華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簡任第十職等臺長,費雯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謝耀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陳忠良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顯掌、黃順昌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巫建緯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尤佳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杜張梅莊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蕭胤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吳麗英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王偉光、張宏節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高偉文、劉台安、曾益盛、胡宗淦、管靜怡、洪文慧、沈佳宜、孫正華、林怡秀、林庚棟、游士珺、范智達、郭惠玲、鍾素鳳、林麗真、吳秋宏、黃柄縉、劉煌基、蔡如琪、鄧德倩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錢建榮、鍾雅蘭、周玉羣、林靜梅、許曉微、陳麗芬、范明達、劉為丕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劉兆菊、馮俊郎、邱忠義、林昌義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玉聰、高文崇、林純如、蔡美華、簡璽容、郭書豪、簡婉倫、劉邦繡、廖純卿、劉麗瑛、鍾貴堯、賴秀雯、許月馨、丁智慧、林慧貞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葉明松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蔡碧蓉、廖國勝、冷明珍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洪嘉蘭、王慧娟、陳思睿、黃仁勇、李文輝、蔡廷宜、鄭雅文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高如宜、林雯娟、卓穎毓、陳金虎、廖建彥、林欣玲、林富郎、高俊珊、張銘晃、鄭燕璘、許蕙蘭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劉傑民、方百正、柯彩燕、洪榮家、黃悅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張以岳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謝佩玲、林俊廷、蔡仁昭、周健忠、張軒豪、郭淑珍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姚貴美、吳佳齡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林家賢、陳信旗、邱景芬、張筱琪、吳振富、楊仲農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鍾淑慧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彥宏、楊皓清、吳維雅、馬傲霜、王怡雯、孫曉青、邱光吾、楊秀枝、黎惠萍、蕭錫証、林政佑、黃珮禎、黃翰義、陳介安、周群翔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張珈禎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吳麗英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吳秋宏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蔡廷宜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黃翰義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柯彩燕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張宏節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高偉文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陳介安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王偉光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林政佑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邱光吾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周健忠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林啟貴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福輝、熊忠勇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林春美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欣欣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陳榮坤為監察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芳菲、蔡淑菁、許中維、邱詩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嘉文、鄭淑昀、張淑芳、石登正、陳宏城、吳美雲、魏秀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
任命謝翔嵐、李柏廷、謝宗承、翁耀國、蕭筳耀、林志松、饒新安、鍾進玉、陳志賢、陳富福、陳建宏、張招民、吳俊賢、陳書億、蔡光雄、羅灯明、周志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陳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