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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1年01月04日
號次:第701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
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210號
陸軍少將劉放吾,識宇標峻,端宜方純。少歲趨庭承訓,仁孝傳家繼世;迺以四郊多壘,矢志效命疆埸,爰獻身黃埔軍官學校,擐甲披袍,彌彰智勇。歷任團長、東北保安支隊副司令、騎兵副旅長、陸軍官校幹訓總隊總隊長暨陸軍高級參謀等職,秉果毅資賦,懷俊秀雄才,出膺戎寄,委重投艱。抗日軍起,迭預一二八淞滬會戰、八一三上海會戰,抒忠赴難,浴血鋒鏑;振旅奮戟,戮力安攘。嗣奉召率部馳援緬甸仁安羌英軍,攻殲奏捷,揚庥異域;復掩護撤離卡薩,見危受命,高義夙彰。旋於旁濱、南先慶諸地作殊死戰,得使盟軍成功撤退,枹鼓相應,蜚聲國際。綜其生平,馳騁四裔,擊寇讎強弩之末;金戈鐵馬,開禦敵必勝之勢,勳績懋猷,史冊聿昭。斯人已遠,軫悼彌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忠藎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請假
副院長 陳 冲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