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932
修正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101年01月04日 號次:第701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9671號

茲修正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請假
  副院長 陳 冲代行
內政部部長 江宜樺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