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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891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11月09日 號次:第700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

  任命徐世通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國宗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楊崇悟、吳阿珠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馬幼竹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許培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黃少玲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陳瑜朗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莊其華為教育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兼副處長,林宜敏為國立清華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沈艶雪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翁崑山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林春櫻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侯名皇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陳正芬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林蓉蓉、李清友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朱介斌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王俊力、李靜文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莊榮松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何明楨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柯宜汾、盧筱筠、汪南均、朱帥俊、張介欽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黃士元、黃惠玲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許祥珍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嚞慧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劉仁明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天麟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洪培根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簡文鎮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蔡冬君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俊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鐘清達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靳富翔、魏培如、林詩怡、葉瑞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菁德、曾敏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婉瑜、林明鴻、張峻豪、梁峰裕、吳心華、林佳嬑、楊昱嫺、王柔淳、簡志名、薛雁玲、葉小萍、王盈琇、洪菽懌、柯雅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英峰、葉韋欣、洪珥華、黃至敏、李彥潮、盧姿妏、鄧芳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力菁、文家倩、游淑玟、李政達、賴淑萍、張學翰、何若薇、石光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昱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宛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素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蘇美齡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

  任命王進豊、賴盈州、龍銘泉、劉健柏、涂淦鈞、陳豐全、劉金輝、黃文威、吳宗富、林世一、黃介政、林世聰、杜俊雨、蘇炯謙、陳弘源、許三朗、何星瑩、陳泰宏、葉增坪、汪宏河、李榮方、孫哲敏、方田文菁、林義發、蘇惠成、謝進雄、傅說軍、張森杰、張貴堯、章文俊、王福祥、吳天賜、陳信宏、林智賢、薛又嘉、何英宗、林慶松、林育正、賴明揮、吳枰泉、王耀宗、陳旭坤、姜勝興、王聰欽、陳善貴、林秀翰、蘇弘根、潘盛錦、呂天祿、王士訓、余昇峯、蕭政軒、林偉澤、湯基專、黃真煜、蕭盟艦、呂建慶、鄭義雄、許永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31日

  任命朱惕之為桃園縣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余振銘、蔡秉晃、賴怡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玟宜、黃淑芬、沈建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駱宣宇、黃雅雯、何雲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憶倫、巫宇軒、陳素娟、陳普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千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懷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庭魁、邱冠維、黃茹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若慈、陳瑞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顗芳、陳有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安榆、賴建南、黃筠喬、周芷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筱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特派歐育誠為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護士考試、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任命黃水德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隊長,王順治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蘇進烱為內政部役政署簡任第十職等督察。
  任命吳文齡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宗明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魏如芬為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顏添進為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沈淑宜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吳茂松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蔡名堯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吳昭瑩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任命賴世銀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陳雍政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隊長。
  任命王企英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辜儀芳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碧蓮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天爵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戴瓊梅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洪美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淑芳、孫之屏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禎財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彥雄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劉麗茹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宋富美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陳昌全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張秀琴為臺灣省政府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獻明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名亨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展富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曹祐瑞、宋振國、林信甫、甯國懿、陳威杉、彭信淵、李鑑軒、謝文彬、鄭宇巡、徐郁芬、謝旻岳、謝承驥、蔡峰奇、李文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洋廣、洪將涵、陳鈺芬、翁宜君、李韻如、謝佩芬、林文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銘、裴善成、許佩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燕、范育嘉、曹寶真、林怡蓓、陳琬琪、羅妙滿、黃雅靖、蔡幸芸、郭姿吟、李淑娥、陳俊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惠、廖映迪、楊青宜、陳艾琳、王凡、侯亭妤、楊惠華、曾以中、黃郁婷、陳瓊雅、劉芳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吳雪琴、何建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依婷、張祉証、陳永斌、張庭毓、賴宜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丞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侑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卓縉、鍾容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依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如、徐裕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惠婷、劉利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嘉、陳選尹、蔡孟玲、林美伶、李宗育、王漢昇、吳昇陽、陳宜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鄉、張家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冠賓、梁煥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中萍、林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欣苑、林佑珊、林秉暉、尚安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宛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佳雯、張智堯、馬瑞聰、郭育廷、張宇萱、路耘、李品蓉、鄭雅文、洪正芳、王怡婷、盧秀卿、許雅雯、曾士豪、蔡旻憬、葉昭妤、許翔璽、蔡淑伊、陳孟宜、張明發、鄭欽恒、盛佑鼎、陳秀芬、邱勝昱、呂岳錚、翁瑞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敬宜、邱煥宗、邱致翰、蕭銘均、洪慧宜、曾馨儀、李芬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宏儒、賴來彬、張逸皓、陳祖耀、杜玉玲、李銀財、陳怡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俊隆、周世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耀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楚楊、林政緯、王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志懋、賴祝芳、魏鳳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菀婷、陳虹夙、陳意晴、徐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娟、張詩佳、黃曉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月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詠珉、曾永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尚輯、徐世軒、李文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迪群、顏紹宇、徐川雅、李忠霖、陳曉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翰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真益、丁怡均、謝瑋庭、陳慧茹、詹効儒、鄭惟中、徐珮華、簡維萱、張斯雯、張筱瑩、江美瑤、陳薇如、卓怡慈、蔡璦琦、葉昕榕、黃凱貞、呂姿瑩、黃士騰、李忠遠、陳世軒、朱育萱、葉芷宜、林信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莊智穎、張益銘、林豐潔、王志欽、林俊瑩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洪舶承、涂雲馨、林鴻濤、林欣穎、薛秋香、王聖丰、賴怡彣、黃立偉、鍾佾真、張蓓瑜、林暐晟、陳慶隆、曾奕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簡聰派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任命蘇智宏、陳怡君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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