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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8月03日
號次:第698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呂海嶠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0年9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特派關中為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特派蔡式淵為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2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
任命賴美雲為中央研究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趙衛武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黃慶銘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素珍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石國明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林國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王長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朱瑞皓為國立臺灣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副館長,王蘭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團長,楊秀玉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簡任第十職等副團長。
任命何俊傑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文進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黃一鑫、石木欽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吳永宋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楊昌憲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
任命黃麗珠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釗嘉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宋德仁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諶錫輝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王敏治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邱建發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崇典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呂清海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蔡孟哲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鄭啟右為澎湖縣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謝采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青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盈君、謝梨敏、黃立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伯疆、張康奎、劉怡君、吳毓晏、俞恒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育倫、鄭薰蘋、謝馥穗、田郅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志政、李亮璇、徐毓彩、紀金樹、黃啟瑞、施添貴、謝嘉益、謝成興、王尤龍、周淑娟、黃惠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志明、楊秋蕙、邱素芬、黃永富、莊富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昭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秋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東濱、徐瑞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聰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程肇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
任命吳信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