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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6月01日
號次:第697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0日
任命潘清鴻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李花書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簡宏明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玉芬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莊舜清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楊藹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林聰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課長。
任命李榮哲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簡慧娟、李協明、詹日賢、吳永宋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王福康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何怡穎、林淑鳳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石真瑛、陳韋呈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吳裕湘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哲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俞丞、陳明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三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明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
任命洪啟源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游登良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曾偉宏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茂春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金星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江小梅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張朋珍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黃翠瑜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張世玢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周孟觀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蔣得龍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王全成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志峯、葉耿旭、吳岳輝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莊榮松、黃俊嘉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黃偉傑為法務部矯正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林碧郁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陸信雄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繼傳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文宗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分處長。
任命吳舜龍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勇青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區臺長,朱珮芸、張舜淵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派曹樂群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梁瑞東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曾雅芬、張國哲、蘇韋綸、陳郁婷、邱新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筱媛、翁湘婷、卓明億、廖彥璋、謝佳穎、蔡政宏、吳雅楓、鄭屏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惟盛、李依璇、楊松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漢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翟慰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官燦燈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
任命林一民為警監二階警察官,粘慧珍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宗勳、康哲偉、藍啟弘、周志尚、石富洋、林景彬、張峰賓、蔡文山、葉高賓、蔡利杰、李金龍、張簡坤泉、王志彬、史維中、曾晨翔、葉純豪、蔡維泰、許庭豪、鄭力仁、陳以軒、彭怡叡、吳宗祈、楊維鈞、顏榮泰、莊德芳、黃文義、吳文傑、黃國郡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幸芝、王孔燿、陳緯仁、蔡明禮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5日
任命林純綺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明祥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仁信為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黃文鐘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徐玉雪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派李志榮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謝麗蘭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徐大光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陳東榮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麗娟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敏治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天岡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美峰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鍾麗景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進崇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宗賢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鍾正光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炳中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林玉釵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唐益滄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宗侯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裕益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曾建臺、楊炳輝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康正義、黃進元、陳嫦妙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洪鴻壤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文明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黃茂容、賴明煌、侯俊彥、謝耀清、陳獻明、劉春輝、陳明珍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顏宏舟為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緒信、謝世傑、王崑源、蔡文龍、楊瑞徵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淑姿為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益隆、胡火龍、顏振標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劉瓊英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勢利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水文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建龍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惠美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余保憲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振家、葉明源為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彭紹博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文彥為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張素惠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王維漢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屯電為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蔡金鐘為桃園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碧海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龔麗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英傑、王湘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錫輝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5日
任命柯博仁、鍾宏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勝澤、吳承祐、張正杰、陳世強、曾明正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5月26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雷玉其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劉震武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此令均准自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國防部部長 高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