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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5月04日
號次:第697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2日
任命黃敏恭為行政院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5日
任命朱慶倫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素春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邱鈺鐘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施淑惠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順然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術監主任秘書。
任命鍾鳳玲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王俊人、許金標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美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憲璋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詹哲峯、黃昭正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吳友銘、周輝煌、謝琨琦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梅仙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葉雪美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陳肇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吳美玉為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胡茂榮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振維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盈蓉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本松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田瑋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邱建發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超男為臺中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添輝為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暉月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河松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永泰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莊德樑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吳欣修為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進雄、利明輝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寵文、龔振霖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簡麗月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鐘麟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葉秀榮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郭慧龍為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許義豐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龔永宏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廣雄、魏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鮑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侑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麥揚竣、黃筠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沛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弘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美月、潘真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淑惠、楊幼敏、蘇正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雲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5日
任命游榮修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建閔、顏文川、蕭印弼、闕伶珊、林志明、陳映如、李文志、吳嘉麟、蔡武璋、游勝福、林一男、郭錫昌、陳毓娟、廖述俊、王志宏、王承祖、張育倫、徐建華、李忠男、洪偉仁、賴坤隆、侯順淵、張嘉斌、陳敬成、葉商敬、周傳賢、彭彥龍、蘇天送、劉國仁、鄭永昌、王建和、葉宜周、陳立宗、潘建龍、陳瑞明、陳柏任、陳柏賢、曹國隆、賈憲生、陳俊耀、廖振利、許耀仁、洪煌凱、林景森、陳勝雄、徐志勝、張昭順、王岩浚、周憲聰、楊宗益、陳瑞宗、蔡英信、吳智強、李承峻、陳泰成、莊啟志、謝東文、王威文、王利平、江文龍、蔡振昌、陸小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甘能兆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特派江宜樺為中華民國慶賀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獲封真福禮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外交部部長 楊進添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任命張清風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0年5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任命許汶鍈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憫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侯美鈴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劉宗杰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董竹英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嚴竹蓮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曉鳴為駐宏都拉斯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新聞參事。
任命楊智華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孫飛虹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基隆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徐士雄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敦華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褚幼濤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淑瓊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柏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榮志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游漢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林棟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鄭榮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謝德銘、龔桂蘭、陳世昌、施淑惠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樹立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蔡孟良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志勇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邵燕玲、花滿堂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李智民、黃程暉、彭南元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倩玲、王美惠、洪榮謙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康弼周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潘雅惠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茂宏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姜麗香、陳文通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熊忠勇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王永大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森裕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陳文清為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董曉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千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維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任命林宏裕、單立仁、黃文信、林逸凡、蔡明義、唐正、陳瑞文、方志祥、陳啟宗、張守龍、許明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