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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3月16日
號次:第69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任命王志超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主任。
任命黃定方為財政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吳雅華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後傑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林碧玉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陳義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曾展傑為國立臺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丁財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宣政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劉成焜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張銘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陳德芳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李靜文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王百玄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陳正芬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馮建春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伯耕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永基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春風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分處長,黃學溫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彭志雄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派謝立德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義明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組長,吳志仁、許健宏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黃中杰、廖崑亮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林振查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陳淑蓉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許瑛峰為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當安為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進興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林清輝、李石舜、簡川霖、傅志銘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順利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李銅城、鄭念福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金珍為澎湖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龍德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劉金嬌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王瑞華、徐慧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靜梅、蔡孟勳、林惠心、游朝生、施欣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啟銘、洪振峰、幸曉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秋蓉、楊淑芬、江仲翔、賴呈凱、蘇莎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雯華、陳安安、楊瑞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馥櫻、徐筱鈞、吳昶慶、李庭芳、楊明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福璋、張煒翎、陳惠津、張家銘、莊振隆、黃彩珠、邱小紋、黃秀玉、劉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鵬、陳郁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庭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易正、李婷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雨增、曾一祐、張慈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惠華、吳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鈺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嘉榮、周琪英、呂承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吉仁、林煜軒、呂美蓮、林淑芳、廖慧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惲、羅玉珍、吳文瑞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
任命陳郁文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黃志榮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蔡蒼柏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建霖、陳維靜、張嘉強、王威舜、張家維、邱斐詩、高元生、陳智川、黃唐尉、吳家政、林明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星斈、簡明倫、賴世民、連健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廣文賢、洪啟川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
任命邱昌嶽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梁永興、黃湘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郁貞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國漳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許玉媛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文軒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旺根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熊啟志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雍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林火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督察,王世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簡宏偉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富林、黃忠真、莊明芬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俊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文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洪世芳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嘉華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寶德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劉麗芬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劉嶽承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廖慧全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張慕貞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明鍟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林勝堯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邱振冬為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曾煥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建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維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秋賢、廖文靜、王秀鑾、陳明怡、林書慧、鄭靜芳、胡世瑩、薛慧茹、呂日治、黃頌棻、華海珍、簡永聰、陳君偉、孫建鴻、鄒文南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
任命施志遠、鍾河順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
任命李慶同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邱森輝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金對為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雯欣、簡稚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任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維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庭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秋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小裕、鄭明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瀞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瓊慧、蘇清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遠、吳雅琴、劉冠池、柯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
任命王月娥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田基武為內政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清和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林科希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許華源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王本賢為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惠娟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盧兆英、欒勝利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宗吟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黃怡君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嚞慧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高秀美、胡秉倫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兼科長,翁素真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朱旭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三職等局長,江玉村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鄭佳良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郭宗生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學台為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蔡天和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建基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邱顯仁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莊世煌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榮雄為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卓政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福儀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清月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游蒙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宇真、葉佳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娥、林宜君、詹惠娟、林淑玟、陳婉婉、鄧瑞美、楊德勝、陳敬忠、陳怡妗、藍國慶、馮翼勇、周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豐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晉嘉、楊志偉、陳虹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育安、蔡靜宜、楊琬婷、余文惠、邱燕珠、江金田、鄭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宗隆、朱明章、吳祥鵬、黃偉志、黃文信、馬青雲、林定諭、曾靜美、鄭惠峰、涂吉宏、李俊吉、王綺縵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鐘惠玲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9日
任命盧崴翊、郭祐戩、劉芯羽、張瑋修、林劭、鄒至剛、江佳儒、劉韋杉、李明峰、黃敬雲、張文勳、林駿騰、羅捷、王佳元、朱子毅、吳雅玲、許美璇、鄭君毅、蔡名家、陳材銘、陳立傑、許菀庭、楊志強、吳牧勳、柳其斈、吳竣嘉、張勇嘉、蔡雅樺、高培邦、周罃、林佳韻、劉心玫、謝岳龍、陳芃菎、周冠佑、李忠杰、曹汀佑、詹子瑩、黃沛元、林廷諺、蘇毓翔、蔣政勲、吳東潤、謝惠淇、謝孟曇、黃鈺涵、陳文耀、林躍洲、厲哲、沈秉謙、吳品瑩、陳姿芬、廖晟凱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育璋、張芝瑄、洪修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
任命莊其華為行政院主計處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福隆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周素珍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蔡壽淦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楊芝青、王宗曦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朱日僑為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許仁澤、莊訓城、李金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詹志銘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漢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建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丁作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蕭灌修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趙錦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謝翠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黃至羲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陳悅宜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廖乾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傅仰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
任命吳璧如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李淑娟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馬潔如、吳貞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弼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幸潔、何閣梅、陳淑瓊、林致群、戴育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0日
任命王正信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葉儒杰、王嘉宏、黃瑞原、許少驊、呂忠翰、林政佑、杜品樺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