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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3月02日 號次:第696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8日

  任命江宏哲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1日

  任命李四川、許志堅、侯友宜為新北市政府副市長,蔡麗娟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處長,李乾龍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呂衛青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林騰蛟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江俊霆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高宗正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張延光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局長,廖榮清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局長,張璠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李麗圳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康秋桂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高寶華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趙紹廉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陳國君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林雪蓉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鄧家基為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黃德清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林登讚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吳肇銘為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汪秋一(Tukung Sra)為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長,林芥佑為新北市政府新聞局局長,彭惠圓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1日

  任命石明紫為新竹市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蕭嘉政為彰化縣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沈進雄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文義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盧協昌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劉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饒惠文、賴建雄、鄒錫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根德、范雅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蕙玲、林雅倩、蕭玉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晟夫、陳詩宜、林政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本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華美、林永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鵬貴、黃嘉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炳文、翁恒忠、李毓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1日

  任命李佳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6屆委員楊志良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派邱文達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6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至101年6月30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任命陳文昌為宜蘭縣政府民政處處長,黄崇哲為宜蘭縣政府財政處處長,林世奇為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任命何瑞芳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李燈坤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鳳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馬幼竹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陳柏生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
  任命李彥儀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張明華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石金鳳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陳艷凰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葉賢忠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鄭輝彬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管理師,鍾瑞蘭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恩華為法務部調查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丁牧群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駱光裕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陳孟真、李福海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雄傑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仙友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簡東明、吳延燦、鄭伯卿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明雄、冉宗倫、顏海波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宏錦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北齊、田秦玉、顏正義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俊億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高永棟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派趙紹廉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張弘澤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劉利達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應寶國為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總幹事,陳信誠為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金德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陳世祥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楊麗雲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賴添貴、江柏泰、林信志、許育瑋、楊文平、賴昆宏、袁同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樺、黃傳宗、燕翃、洪錦玫、梁敏貞、梁淑娟、陳香如、劉正潭、游秋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家駒、楊麗琴、莊秀玲、王天祥、陳朝宗、汪自立、夏英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織、陳珮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承鴻、張瑞明、羅甯泓、蘇玲玉、張維軒、陳遠輝、林碧章、郭春蘭、鄺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瀚儀、李淑芳、洪瑞宏、李珏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富美、吳淑玲、鄭寶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旺樺、林麗娜、陳貴參、饒瑞昌、宋克偉、張錦傳、洪錦銓、羅進財、田育松、白玉芳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2日

  任命陳奮企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張宏豪、黃偉城、曾奕慈、蔡宇揚、張雅亭、簡敏男、邱柏昌、劉家維、吳宜家、沈振雯、羅俊傑、張湘華、張宏暉、林庭宇、林勝德、鍾正儀、柳賢文、鄭得福、侯仁宗、楊永強、陳榮信、王志雄、陳信傑、葉明裕、陳皇佑、許瑞丁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梁啟源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朱敬一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特派林雅鋒為100年交通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任命張國葆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許淑萍、王克威、孫振妮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鞠維國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李金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永豐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許曉鈴、潘文莉、張文源、汪志隆、簡明昭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蕭長瑞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潘城武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蘇瑞仁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瑞美為行政院衛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淑貞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國傑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楊秀娟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芸芬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胡進杉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王蘭生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派左珩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派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舜卿、王金凱、李政達、陳美菊、林麗貞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延琮、殷五國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邱秀香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
  任命聶世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姚榮台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羅貽翔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興竹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志平、侯榮輝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辛華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長立、李鎮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連榮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振全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葉玲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美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
  任命王紀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季燕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國家體育場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帥嘉寶、胡國棟為最高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黃璽君、劉鑫楨為最高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張瑩珠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梁宏哲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張江澤、蔡守訓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美玲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謝順輝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何智乾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齊潔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朱瑞娟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
  任命劉淑娟為考試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任天遠為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楊美冠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郭怡宏、劉光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茗利、葉寶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翠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燕、蕭麗燕、黃愛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媛、林美貞、彭一凡、鄭凱育、陳彥帆、李就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怡芳、張婷妮、張志豪、張正勳、黃勝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建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任命楊登國、林永裕、喬慧平、丁盛星、曾淵鉦、林國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任命孫淑蓉為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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