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601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2月23日 號次:第696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

  特派胡幼圃為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

  任命董天傑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陳盛能為財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治平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徐志賢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福林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同德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高碧霞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羅榮乾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陳秘順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燕孟為經濟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鍾秋華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玲珠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
  任命施碧蓮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國昌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振傑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文祥為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介松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吳郁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派祝惠美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王承先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碧海、柯呈枋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進丁為嘉義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威丞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黃文義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天富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許丕贊為金門縣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任中、陳麗紋、謝新德、林瑞曼、劉書琴、楊麗鳳、顏嘉慶、金律志、吳美蘭、陳宗享、許平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光宇、裴兆璞、游嘉翔、陳裕興、方崇宇、曾國睿、陳言楷、張恂華、姜予歆、古珍瑋、李冀東、張雅君、李俊毅、張祥儒、王鈺傑、許哲維、林曉梅、蘇秋燕、王慶貞、黃芝倩、林姝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芬、高淑玲、吳愷峰、鍾文玲、蕭國良、劉彬炫、邱美珍、陳淑美、張黎秋、陳振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豐瑜、吳敏裕、許惠玲、馬志忠、袁恭琪、王秀津、張庭菘、張光志、石位進、蔡政宏、林本林、潘深堅、陳曉珊、楊冀華、翁偉玲、鄭東、黃詠倩、沈冠宇、陳彥章、蔡如惠、饒敏榮、劉義郎、李靜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碧燕、劉美惠、黃錦、李浚益、張玲玲、沈瑞花、林明佑、曹志明、魏弘、黃釧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春暉、黃淑敏、陳慧靜、陳焜賢、林雪蘭、簡文郁、鍾武強、蘇玉琦、楊淑貞、謝秀芬、蘇韵詠、柯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淑珺、褚桂秀、曾雅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華齡、卓靜蘭、黃子釗、黃泓家、黃文卿、蘇育頤、邱筱筑、黃詩婷、林奇惠、王怡雅、陳耀群、洪佳惠、曾文山、趙惠齡、紀江瑩、廖淑瓊、何雪珍、莊秀玲、林瑞娟、李正英、卓文通、陳文龍、陳祥麟、謝禎燁、徐國勳、劉信智、李勝湖、徐慧玲、陳復超、張鳳琴、宋愉敏、戴錦華、呂理正、姜淑玲、倪月如、徐青平、鄭力強、吳秀玉、李素貞、李鉑淳、田國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思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佳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勝傑、游宗翰、許志揆、陳姿貝、粘進財、吳尹冬、許雅嵐、陳藜榕、白紫涵、張漢政、李建林、葉澤錡、詹茹茵、顏裕齊、許維恒、劉玉燕、莊朋澤、黃佩瑜、陳添水、陳麗真、施秋霞、許惠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清源、陳素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璧霞、許萬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素梅、潘翊譓、余麗華、方美粉、何貴雄、邱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金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哲雄、沈麗琴、楊慧琳、文隆璋、紀博妃、李建揚、高元始、許榮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素治、李其昌、洪青蓮、陳梅池、李德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俊良、曹祥官、陳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一丹、徐正民、林秀薇、鄒琴美、范瑞芬、程志萍、黃明珠、林淑雲、王春梅、林均倢、姚美利、許秋蘭、張育智、楊承川、周慈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郁棻、高國杰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毛敏江、邢永基、顏明仁、陳佩鈴、夏裕龍、張先霖、邱太乙、陳焱煌、張福琳、陳盛基、陳曉琳、陳玫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周瑜雯、蔡錦華、陳世福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

  任命施源欽、林聰槐、黎文明、陳逸峰、黃宗仁、陳國恩、李福順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枋劍飛、陳卿南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馬振華、施宗培、顧海山、張福綜、曾義瓊、阮清陽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高明德、林永樑、曾長成、宋俊傑、劉正玲、王萬喜、曾有發、楊得新、王世榮、湯建軍、張良福、陳昌宏、李政文、湯文華、李宗寶、傅紹芳、胡國仁、曾義文、呂明錦、蕭松林、蔡弘立、張瑞佑、陳志成、陳昱維、洪振芳、洪義雄、吳基福、蔡世宏、李奕廷、劉泳成、王修勇、陳俊男、黃河順、黃元斌、溫中成、林志豐、蔡宗憲、李俊賢、鄭英偉、王建超、林正德、高兆龍、何自強、卓青仁、范增乾、鄭瑞煜、張振鴻、陳敬楷、朱正田、劉志慶、林瑞慶、黃詩憲、花霈誼、蕭文賢、陳政陽、林仲凱、鍾采麟、黃威誠、方義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潘青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恭甫、謝彰益、林崇安、郭光威、黃海書、黃廣嘉、林恆吉、林志明、張廷聖、丁冠仁、汪輝明、蔡宜峯、許宏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4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海軍一級上將林鎮夷,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楊天嘯,國防部國防大學校長空軍二級上將金乃傑,均准予留任一年。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國防部部長 高華柱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4日

  任命林義娥為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周鴻明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銀煇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清翔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淑端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徐政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林仕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謝昭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游添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場長。
  任命莊薏華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黃素貞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呂忠仁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鍾萬梅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鄭雅萍、鄭傑夫、王仁貴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劉福來、洪文章、劉福聲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黃梅月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廳長,王金龍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周凱珍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潘正屏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黃雅君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洪英花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黃潔茹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洪淑姿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徐守國為審計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林暭隽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黃淑瑛、田南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美代、宋羽芹、管麗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美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密、林秀英、陳素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明和、彭釗熙、詹振明、黃聖惠、莊家欣、柳彥適、王玉嬌、蔡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鳳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派、徐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麗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冠文、蔡永興、吳克雯、陳建分、許素珍、蔡秀珍、李憲惠、謝晉福、范揚安、詹丁豪、黃坤義、張足美、翁茂傑、林銀河、楊來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佩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

  任命莊錫全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侯平福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莊翠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范回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金鑑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曾瑞育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
  任命徐文濤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杜明河為國立成功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潘倩慧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羅坤龍為國立聯合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務長,黃韻如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素鳳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司徒元炎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汝浩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天佑、史攸南、王國英、陳義生、郭瑞華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吳新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喬定棟、黃少鸋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郎正宙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陳修之、吳鏗毅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潘鴻謀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莫天虎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劉台生、王寶鑑、王金鑾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曹衡麟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曹國屏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蘇旭存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朱鴻銓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啟華、林德臺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秦台生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百成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政金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金正博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蕭蜀陽為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楊以銘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呂劍明、袁陟岡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王新民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蕭湘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周崇斌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銘憲、陳淑芬、林慧瑛、林儀銘、何本源、吳德彥、蔣宗祐、鄧進輝、陳亦誠、江美琪、黃雨桐、李淑妃、許惠娟、韓青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華、呂國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秀琴、邱鈴惠、黃瓊萩、謝易成、宋雅玲、劉翠玲、莊貴媚、林茗成、吳純密、王翠碧、蔣麗玲、翁靜月、陳偉銘、廖皎汝、黃惠娟、王信發、曾明霞、鍾金梅、蔡清峰、羅月昭、紀純真、林鳳鸞、劉秀玉、嚴開慧、莊訓豐、王美惠、林淑玲、曾美虹、莊淑茵、陳惠珍、柯靜嫩、郭淑靜、邱欣月、周駿朋、高和全、蕭敏元、陳森田、劉萍、葉心怡、王淑慧、郭旭芳、孫幗英、蔡芬美、林金惠、李芳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元英、陳湘武、林寶幸、黃善芬、陳瑾、莊仲華、鍾慧綺、丁敏芬、鄭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威伸、伊寵惠、劉湘雲、許惠美、黃國欽、莊竹勝、楊靜華、顏泓熙、高銘仁、俞錚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翠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如、鄭嘉芳、黃鈺玲、林秋月、李翊麟、黃敏雯、陳佳欣、彭雯媛、陳藍、劉郁慧、謝莉莉、張秋苓、張月、郭慈堉、黃麗芍、黎春榮、黃文姬、陳芬英、鍾玉鈴、于玫玫、林月圓、葉紅、鄭淑惠、龔彩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桂卿、吳文喜、林振國、程惠平、許耀琳、劉書蘭、曾蓓瑋、蘇建信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蔣榮源、林加富、林明和、高正山、洪銘駿、盧美莉、廖松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葉權慧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5日

  任命賈德發、陳朝欽、廖德禮、宣介慈、陳英文、張雪詩、楊宗熙、涂坤章、徐緒昕、王進良、張良欽、趙清欽、林文彬、張宗揚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郭華菘、楊杰崧、張峻誌、蔡承澔、陳翊宏、張馮淵、陳星崑、卓崑秋、莊育聖、高文吉、余賢麟、林淵洲、李健華、陳識多、鄧立彬、王士榮、洪忠生、許乃贊、林明慧、戴元森、林中昱、劉大源、陳建誌、許恩銘、鄭榮昌、陳榮正、陳維彬、魏逢合、郭鴻源、邱家盛、林正穎、方正文、古貴興、吳錦祥、蕭俊謜、徐鴻鈞、張貴發、鄒奇齡、李永銘、謝秉憲、李國輝、蔡文堯、鍾榜元、莊豐瑜、林逢振、林宏一、沈約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正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6日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汪渡村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0年2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2月17日

  任命林素貞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許雅玲、林美杏、張育珍、李奕君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宛妤為行政院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君如、蔡志儒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雪梅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
  任命李佑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王正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喬川洞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牟崇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李榮藝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楊宏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王賢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朱建偉、張學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炳輝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戴玉燕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許天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邱垂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施泰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邱志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漢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鍾錦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李岳宗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曹維霖、許瓔純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壽榮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李榮哲、劉維哲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江義(Mayaw.Dongi)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葉月津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楊松濤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麗華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林曉芳、王漢章、徐蘭萍、朱瑞娟、林玉珮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明珠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簡色嬌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侯廷昌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龔癸藝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陳金標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洪美妙為銓敘部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秀春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洪淑姿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蕭正祥為審計部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楊明輝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桂秀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蘭、陳雅婷、黃玉卉、李明樺、沈盈如、尤譽姍、陳映君、黃玫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昭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黎萬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嘉豪、鄭博仁、鍾曼玲、薄榮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世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惠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玲、田寶駿、傅明珍、張雪莉、吳碧鳳、陳君鳳、劉燕瑛、吳立斌、沈曼麗、林啟元、柳秀美、李屏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