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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9年度預算
公布日期:99年12月15日
號次:第695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
華總一義字第09900339211號
茲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9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9年度預算。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9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
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公布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事業總收入與總支出、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調整。
二、事業收支部分:
(一)業務總收入:2億2,230萬元,照列。
(二)業務總支出:2億1,165萬7,000元,照列。
(三)本期餘絀:1,064萬3,000元,照列。
(四)固定資產投資部分:5,171萬元,照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