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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11月17日 號次:第694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1月9日

  任命鞠維國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陳榮順為內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邱鈺鐘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彭鏡琴、林俊良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兼所長,張文秀、廖維元、林財榮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宏恩、陳建成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劉邦治為駐海地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邱秀美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施恬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志雄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高佐良、陳志華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洪玉芬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林燕美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維德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國興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
  任命徐孝利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億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孔憲蘭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孫慈悌、曾千芳、蕭東銘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許炳章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施養志、謝定宏、劉麗玲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朱日僑、黃明權、吳守謙、邱志彥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柳家瑞、賴璟賢、鄒玫君、羅吉方、蔡淑貞、陳惠芳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淑芬、許蒨文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潘志寬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景鑫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詹德旺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蔡文瑛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素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隊長,李健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哲修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允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許晉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何榮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王紀全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茂裕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課長。
  任命劉筆圓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蕭士芳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煜輝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趙玉興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柯德順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丘明中為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旭彰為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沈寬堂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何永欽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陳世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于玲、曾仲豪、曾建山、許郁文、馬名遠、王胤傑、陳金燕、張媖筑、高永宏、陳龍智、謝久如、蕭婷華、陳志羿、邱淑惠、陳英傑、林巧慧、王凱萱、郭玲妃、吳信輝、張文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勵成、周威男、簡仕宸、郭怡君、藍怡中、何東和、謝依珊、黃伯瑞、卜信源、林素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大淵、鍾依萍、許秀蓮、陳虹燕、李青親、李妍臻、郭憲宇、林志明、陳瑞玲、楊寶丹、周明宏、潘亭卉、胡詩涵、許銘辰、葉佳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騰月、林宏昌、連思藩、陳怡伶、李雅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君、吳佳倩、林昌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義、吳玉中、劉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瑛璟、郭哲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盈冠、劉芷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志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楷芸、李水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麗琴、林庭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丁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珮君、洪福順、林家駿、張雯婷、鄭欣怡、黃國城、林建良、黃書彥、林育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金璊、顏瑋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英杰、蘇琬能、王素珍、林孟和、陳賢德、劉安榕、張兆光、陳海寧、謝國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信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亞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后慈、劉宴君、李宜珊、林佳瑩、柯岩谷、王明輝、沈德修、朱佑淳、邱明月、陳雅玲、游明輝、賴霖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守仁、林世博、陳亮尹、張文榮、古津瑋、李仁誌、黃高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乃云、吳佳星、劉雅芷、蘇世昌、陳佳宜、李美瑩、龔筠湞、蘇孟岑、林怡瑩、王程廣、邱舜康、劉玉凡、林璇、王品文、范姜幸鈴、江奇叡、張震宇、黃經洲、何晉禛、林俊傑、覃美芳、鄧仁湛、劉弘志、林啟明、蕭俊德、蕭喬駿、吳佳諭、汪荷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冠廷、臧秉琪、王博麟、黃涵靈、劉盛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慧婷、林碧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家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竣傑、林信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江評、孫誠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明宗、吳宛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千夏、黃松成、江漢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韋志、陳淑貞、邱重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辜雅貞、何孟侯、李錫全、鍾文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融、黃柏舒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1月9日

  任命謝龍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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