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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9年11月10日 號次:第694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1月4日
華總二榮字第09900280461號

  陸軍中將莊國華,賦性軒秀,果毅廉貞。少歲卒業哈爾濱工業大學,抗戰軍興,矢志效命行伍,獻身中央軍校;迭預戡亂諸役,抒忠赴義,早播英風。歷任金門防衛司令部副司令、國防部聯訓部督考室主任暨聯訓部副主任等職,爰赴陸軍參謀大學、三軍大學深造,沈潛韜略,濬瀹新知;整軍經武,訓士儲才。八二三砲戰中,躬先士卒,摧毁共軍倉庫陣地;戍守金門期間,鼙鼓雷鳴,殫精砲宣彈研發運用,督策籌維,陳師鞠旅;委重投艱,安攘戮力。曾先後獲頒干城、雲麾等諸多勳獎章,復膺選國軍克難英雄與保舉最優人員殊榮。綜其生平,振臺海之聲威,成奕世之懋業,志匡邦國,勇略聿昭。良將已遠,軫悼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忠藎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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