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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10月13日
號次:第694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0月5日
任命林澤謙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兼站主任。
任命徐儷文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胡正堯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雅晶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樓美鐘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蔡益忠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培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朱昌賢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王允文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鍾承璋為國立新竹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羅淑惠為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永茂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家仁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福星、倪明政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郎勵英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秀芬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李克成、林津治、高家文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起厚、黃世雄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馮素華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鑫宏、莊俊仁、毛有增、楊榮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董怡臻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姜麗儒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徐錫祥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李啟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朱應翔、戴東麗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許鈺茹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淑玲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李蕙如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王巧玲、張銘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周穎宏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王文和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郭景東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張益昌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
任命馮德榮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章遠智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武宏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李萬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林信得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
任命李泰陽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簡任第十職等總隊長。
任命呂瑞田為基隆市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謝國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張哲誠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危正美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李宗唐、顏慈柔、高春慧、王微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雲峰、許涵之、曹哲寧、陳志川、邱美英、鄭葆琳、吳文正、陳佳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鮑俊宏、王祥宇、許日陽、張竣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琪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珈沂、孫瑩娟、陳昌運、谷霈婷、林瑩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筠雯、高佳伶、劉盈秀、謝閔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傑漢、葉燕樺、周一心、陳偉棻、林敬倫、徐朝愷、陳漢豪、王熙賢、呂芳育、方祖德、黃翊婷、張芷涵、林聖緯、陳啟章、黃唯誠、陳昱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建河、徐筱卿、林彥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侯沛霖、施娟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珮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貞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傳正、吳慶復、簡志興、李偉立、葉夏伯、梁文良、陳怡婷、陳盈夙、蔡君柔、張登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林禹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世宏、謝俊霆、蕭立瑩、洪婉萱、賴明利、周學旻、王子貴、劉宗和、蔡崇芳、陳元山、王盈鶯、葉秀敏、楊麗君、陳建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曉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舒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0月5日
任命賴杰賢、黃友梅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0月6日
任命蕭長瑞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蔡鈺泰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顯宗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少民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繆自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嚴義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林晉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姜榮慶為臺南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袁靜文、徐昌錦、蔡國在、許錦印、吳燦、簡清忠、何菁莪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高愈杰、周舒雁、陳靜芬、何信慶、吳青蓉、陳麗芬、趙文卿、吳淑惠、陳恒寬、游紅桃、洪于智、許永煌、黃雯惠、楊智勝、劉嶽承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曉芳、王漢章、張季芬、林玉珮、孫玉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黃國永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陳明珠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徐美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蔡和憲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伯厚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李立賢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韻華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賴恒宗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
任命潘尹婷、陳亮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仲遠、陳建中、周子鑫、黃泰庭、黃憶雅、林克劼、夏振原、沈尚昱、方鈞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媛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