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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9月29日
號次:第694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17日
任命林維言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曾煒竣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沈斯淳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吳建國為駐貝里斯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顏富賢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張隆峻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程金安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曾憲收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
任命滕清生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
任命王景椿、徐志賢、舒志華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宋一中、林秉致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菊生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蕭湘台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朱威林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羅曉平、熊鵬飛、尤延熹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國強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羅永豐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謝淑姿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立智、杜在國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黃文發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季亮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劉顯惠為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松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郭俊傑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吳進書為花蓮縣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周達成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華葳、蕭泰中、吳峻宇、沈明鋒、林晉弘、康寧凱、許嘉元、謝子揚、洪正晟、文弈升、宋添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煖焙、林延南、李吉正、佘淳閔、吳嘉斌、陳闕民、葉世湛、許聖祥、吳靜娟、陳麗雲、鄭如芳、張釗綾、鄭夙娟、陳雅菱、鄭恒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莉敏、呂佩芸、李宜霖、廖玲珠、陳婉芬、華秋滿、林郁馨、蔡明學、紀咸仰、趙于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宗璞、劉家熒、楊珮蓉、陳佑僧、劉育維、陳皓揚、林旻俐、姚孟君、黃湘婷、宋奕葦、楊世穎、鍾怡燕、張淨媛、田晏榕、王俊元、李育任、卓心怡、李承唐、翁正良、宋國強、吳晨光、許凱棻、田伊君、江柏志、鍾士賢、高育民、王俊升、張桂榕、何承澤、李世弘、林宜蒓、許文瑜、李宛俐、陳明輝、張雅婷、閔若瑋、謝宗翰、謝友振、邱紫瑄、林育文、褚金岳、梁旻超、趙崇翊、鍾億達、張孝群、何佩芸、李佩珍、吳振偉、張純玫、林士傑、鄭群翰、黃湘芸、周怡、張菡玲、曾彥超、蔡幸芳、陳婉伶、周靜明、余昌翰、陳坤佑、徐言良、張茹樺、許勇國、林蔚婷、莊國鼎、陳昱龍、黃詠嵐、侯秀雯、吳舜文、蔡靜瑜、蔡維心、吳佳芳、張庭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偉嘉、曹剛維、陳劭瑜、張彥堂、徐佳豪、蘇育逸、童建強、陳柏強、宋勇毅、童正安、楊加地、王圍五、林昀葦、李建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靜秋、簡子傑、蔡禹擎、毛宗傑、范政富、高靖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瓊文、陳美芸、吳建志、郭家瑜、陳俊豪、江禹興、張慈芳、謝宜成、周佩誼、金憲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筠青、張慈娟、林小琪、古菁洹、王思婷、張勝凱、謝偉仁、鍾昀泰、郭建廷、連麗君、吳玉林、劉哲志、呂長庭、林君宜、黃旭輝、陳志豪、鄭佳綺、林芹如、李翠芬、邱郁仁、蔡萬春、鄧思維、賴大偉、劉全偉、陳志翔、尹靖國、吳政諺、吳肇騰、林鈞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咏萱、黃詩豪、高任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晴、林子濠、陳律、塗耕業、洪春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俊東、王榆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協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雅文、王朝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麗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高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靜文、劉以嫻、林哲聖、曾靖惠、林厚順、張泰祥、陳緯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博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詩涵、蘇偉誌、黃凱榕、黃國安、曾秀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薇萱、黃浚益、林儷蓉、蕭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庭卲、王麗雯、蔡政良、梁偉玲、吳仲山、潘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信安、林淑英、黎蓮嬌、葉家丞、戴君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裕德、楊子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彣、謝孟樵、陳思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雯、曾筠喬、曾雯綺、熊顥芳、黃百劭、周敬堯、侯建志、林劭權、張郁麟、鄧良俊、郭怡君、陳鼎家、郭彥鋒、江汶軒、張宛楹、張文馨、林心怡、張繼文、林俊廷、馮漢昌、孫悅瑄、林韋伶、李秉錡、鄭凱允、呂昀芳、洪婉婷、孫銘儀、李明昇、黃信翰、葉瑋婷、吳熙君、駱文科、許智詠、陳憶婷、楊鈞涵、賴以代、王偉如、陳建興、施文峻、郭宥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文興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17日
任命盧庠尹、王建中、李朝盛、張志平、莊志欽、黃釋賢、鄭文明、簡世為、鄭詩情、陳丁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嘉旭、何朝王、劉順能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鍾鴻德、王俊評、林嘉信、鍾錦煌、洪榮盛、陳俊欽、陳文吉、簡信忠、張德祿、王彥順、王振川、李佳政、蔡健鴻、陳江波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23日
特派歐育誠為9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23日
任命黃怡凱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政勳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洪如嬪為財政部關稅總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
任命劉中鍵為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蔡協族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
任命陳志揚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孟惠華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國璋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福林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胡心毅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蔡孟利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黃惠玲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清友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羅秀蓮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王邦安、林佳裕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蕭宇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楊婉莉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周懷廉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張云綺、陳明進、李海龍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程秀蘭、許智評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滕治平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李靜文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陳盈錦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邱雲昌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仁明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葉麗琦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鄭振裁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雲台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馮英彬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張清祥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卓高端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周淑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廖維新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沈正星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王天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謝琦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南投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邱立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高伯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杜麗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陳淑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戴順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扶克華為臺中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周玫芳、張惠立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劉方慈、李瑜娟、林孟宜、賴劍毅、曾部倫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丁蓓蓓、王復生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王聰明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李國增、周祖民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沈宜生、吳謀焰、童有德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葛維四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淑芬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曾家貽、黃漢權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陳義忠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謝瑞龍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侯志融、林春長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林錫凱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陳美江、吳玲芳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王玉、林起潛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劉永慧、吳俐澐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林文益、蘇威郎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美妙為銓敘部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余佩怡、薛宇舜、羅尹均、呂雅鈞、王玉瓊、賴雅君、王莉淳、呂玫蓉、黃虹霏、廖聖慧、陳桂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蓁、鄭沂蓉、陳諭洲、余季亘、賴信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昱璉、吳政嶸、張桂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思廷、曲天強、粘克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章恆、吳家苓、吳佳蓉、劉益成、蔡珮蓉、林志信、郭瑞乾、黃信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伍莉、蔡依玲、林妙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斐婷、曾志評、楊智閎、羅偉僑、廖軒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明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泰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聲育、洪淑莉、彭淑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寬峯、蔡千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仰璿、楊千儀、羅雅倩、蔡耀鋒、李怡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正憲、蔡靜慧、李婉寧、葉俊德、陳怡君、吳佩芳、林沛穎、劉惠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國泉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23日
任命李鎮宇、陳俊呈、顏志安、林政宜、劉昭男、魏愷嫻、丁文珍、許瓊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