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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9月15日 號次:第694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

  任命張雅音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簡裕榮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肇亨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許銘能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黃世賢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邱炳春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東儒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廖英賢為澎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葉媚媚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李宏昌、楊家瑞、李建軍、洪宜 、李麗芬、郭家城、史凱文、向秀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珮君、曾顯琳、張簡光展、黃文伶、李宜樺、鄭妃靜、盧宗業、張益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馨、江書緯、許佳勛、郭原宏、范佳儀、蕭宜廷、沈雅鈞、陳凱玲、廖永鎮、李素娥、曾靜萍、董俊良、吳秀萍、宋巧苓、王楓雅、魏瑞辰、江偉銘、鄭婷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訓慶、袁倫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偉倪、吳美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思廷、李銘芬、李美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正森、林珮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虹伶、陳華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思瑩、吳嬛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軍賀、詹玉婉、吳偉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妙姿、林育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瑞欽、曹漢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詠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錦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妤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世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吉雄、孫千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憲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6日

  任命康鴻銘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信昌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周淑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安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鄭榮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何素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
  任命鄭健中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黃中科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秦劍雲、賈鴻奎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林群傑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劉其昌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陳露生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劉彥麟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霈山為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先成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
  任命周耀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慈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麗蓮、戴育錞、洪麗鳳、錢心怡、周淑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大鈞、陳震宇、黃俊雄、洪意芳、陳文立、王譽臻、蘇泉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學蓉、温俐婷、林雨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昭蓉、吳宛怡、葉星艷、許致德、陳英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睿鴻、謝居倫、陳金玫、翁筱茜、何秋瑩、林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立和、蔡馥嚀、陳昭銘、丁善焉、曾柏俊、黃文韡、張千惠、梁家柱、謝寰羽、唐禎國、宋晨寧、李秉容、黃玫璇、李誌綿、廖育揚、郭宇文、李思慧、張志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國盛、徐誠佑、吳曉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雅文、曾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佩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俊伶、王鈴玫、李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任命張泰來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巨中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黃文正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凃美智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呂丁旺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林碧霞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劉昀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陳忠智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沈永誠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賴俊杰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高靜遠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李友平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簡振源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吳郁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何郡玲、莊雅萍、劉秀雯、張甘玫、陳佳薇、蔡佳孝、許展榮、連碧芬、曾春暉、黃婭嫻、吳怡樺、李年平、劉建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巧筠、顧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咨勤、邱懷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文坦、林季尚、張庭瑜、許進炎、楊子民、鄭怡萱、莊景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懷閔、李常友、鐘玉玲、李國鳳、洪慎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玟欣、陳淑盈、曾稟儒、陳惠琪、劉心惠、林明鋒、曾柏峰、張婉真、林哲宏、鄭明昇、陳有慶、余冠儒、紀右益、戴天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文清、王瑞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陽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意婷、陳慶宗、許宏韜、陳采嫻、廖桂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雄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任命邱冠程、王蘇揚、吳東霖、高金泉、曾志雄、李勇興、李浚銘、洪邦政、胡憲烽、涂俊敏、林敏昌、賴柏任、洪舜堂、黃俊豪、黃新凱、江忠雄、夏中海、邱永傑、鄭國棟、黃添福、李信雄、吳俊傑、曾勝三、鍾錦明、黃昭霖、吳真道、謝明志、張瀞尹、王奕涵、許正琦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9月9日

  任命盧世昌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琳樺為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松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詹秀連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屯電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許正忠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葉畊甫、邱炳春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劉旭桓、王子瑜、張友馨、陳慧娟、黃瀞儀、郭權展、范振國、鐘裕達、鄭伊利、林家全、吳宜靜、廖瑞澤、葉聰翰、蔡尚航、賴盈君、董晉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如君、張世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蕭銘謙、黃彥翔、魏伶璇、瞿長琳、李慧婷、李姍儒、丁宇星、彭繼賢、李良達、廖御吟、葉克威、彭婉蒂、盧碧蓮、郭子嘉、李榕珍、林郁萍、黃玉玫、陳梵煦、鄭正裕、陳韋廷、張峻豪、何文吉、陳姵綸、郭愷珶、楊書綺、杜幼惟、陳亮之、陳俊傑、曹碩修、游宗熹、陳宣宇、蔡宛蓉、洪苡婷、張芳瑜、林沛辰、蘇芷玄、王敏汝、吳佩怡、莊巧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奕隆、余佩珊、張清風、黃鈞鼎、郭麗芳、黃裕哲、林潔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欣怡、陳家梁、呂沼華、林郁臻、劉亭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秀卿、廖昭雄、張皖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玟蓁、王惠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奇聰、呂貴櫻、何奕樞、洪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承遠、周士淳、吳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琮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華欣、曾義智、李鴻達、陳依萍、陳思翰、林富紳、黃美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衍祥、蔡依婷、商毓玲、吳惠真、柯雅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童志平、范憲忠、涂蘭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莊昌、鍾曉帆、蘇奕銘、王嘉澤、莊文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仁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心綸、蔡家盛、陳智昌、吳韋霖、張舒婷、王淑玲、蔡育瑛、邱耀生、江心怡、謝佩君、謝昆原、蘇振華、林政羽、洪鈴淇、陳佳欣、劉盈妘、陳姿吟、吳祚樟、溫佳敏、蘇賢儒、李彥憲、何美華、陳穗瑛、謝美珍、黃桂櫻、蔡盈如、朱家慧、程小真、何淑琳、黃仲平、許家瑋、呂思慧、李佳訓、劉宇凡、張書維、謝佩珊、黃淑婷、楊仁豪、許嘉玲、吳純明、謝國立、張筠宜、黃兆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惠妮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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