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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8月25日 號次:第693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16日

  任命張國瑋、周進發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回部辦事,段台銓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回部辦事,季韻聲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回部辦事,戴輝源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馬小惠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洪吉山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謝水勝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葉延芳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室主任,吳自心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張清課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曾清璋為國立體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管高岳、陳文琪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澤生為臺灣綠島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黃書益為臺灣臺北女子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楊治宇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林朝松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張文政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邢泰釗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范文豪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林慶宗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呂文忠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蔡碧玉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楊秀美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沈維正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國樑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彥伯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林志明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派陳宏仁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周均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沈茂庭、方志琳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咸亨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隊長,蔡玲儀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
  任命林燈烟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梁長祥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劉遠忠、陳皇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錢景秦、高靜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張致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林學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周雅菁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智為、許錫賓、黃碧玉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許靜江、黃怡娟、石桂鳳、施岑佩、楊慧敏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劉厚連、吳明亮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金淑媛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林敏蕙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邱志平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黃水通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委員。
  任命廖淑如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麗美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福興為高雄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愛倫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安時為臺北縣政府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修發為桃園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徐國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邱俊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顏嘉賢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劉台文為花蓮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白錦池、黃冠華、吳冠妤、吳振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雯倩、王宇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致毅、李明達、王欽彥、林彥良、李耀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晶、趙瑞華、陳淑雲、張瑞鍈、馬貴蘭、李麗娟、陳淑華、楊珀芬、趙英蕙、林瑤華、蔡憲騰、陳麗玲、張傳慧、鄭敏英、林祥忠、邱智元、黃祺華、洪蜜徽、張慧娟、梁耀文、葉世明、胡昌興、郭素玉、林惠英、許國祐、鄧佛麟、彭璐斯、黃蓉芳、江姝靚、何依儒、孫嘉敏、倪意梅、楊臨宜、游慧真、黃淑華、邱垂炎、鄭美萍、繩惠慈、彭美玉、邱淑媛、吳玲玉、范國柱、王麗玲、沈英桂、趙伯勳、廖敏秀、詹惠晴、林麗容、俞如菁、劉貞娟、莊秋純、陳麗尼、蔡馨萭、陳瑞香、林淑惠、鄭麗足、陳惠玲、洪白容、賴淑萍、翁賢育、王世華、蔡淑娟、賴淑華、楊素娥、李秀霞、李金秀、陳麗英、鄭嘉玫、胡秀麗、王碧月、鄭雅分、劉昭蓮、王復中、陳榆萍、曹雅雯、葉玉玲、郭玉惠、吳淑女、葉靜芬、薛碧娟、李怡萱、洪清榮、楊玉美、洪阿意、高淑惠、李培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彥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蕙、方建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宗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旋妙、黃君浩、曾于倫、何佩穎、吳宛臻、李志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雍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昭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欣怡、林家榮、劉錫瑩、賀世中、林繼昱、李泰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洋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賢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名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子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怡、陳毓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崑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智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17日

  任命鄭文堂為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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