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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8月18日
號次:第693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9日
任命李添福為高雄縣政府勞工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11日
任命王士聖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王玲芬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永壽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徐森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王仕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張忠進為國立臺灣文學館簡任第十職等副館長。
任命蔡妙凌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正隆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阮羣冠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玉清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黃瑩宵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鄭光三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林秀玲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劉壽嵩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汪漢卿為智慧財產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饒健生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梁元本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宏杰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郭昌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月、段世傑、游澄淼、王浩彥、林勢傑、陳麗華、蔡美蘭、胡薇薇、張美玲、林富美、林文星、嚴玉茹、陳丰姿、黃美娟、張榮宗、黃秀鐘、蔡瓊玉、鄧幸宜、張瓊文、陳淑英、陳美玲、李淑美、陳慶麟、陳姿吟、游燕資、林碧華、楊秀婧、楊麗雅、黃莉瑩、何慧蓉、謝宜芬、林延芬、林秀珍、趙淑華、朱鳳玲、藍菁菁、張秋玉、羅里隆、邱秀枝、張景綺、温牡珍、杜鴻昌、顏麗娟、吳素琦、陳淑琴、詹純、賴正宗、葉永豐、周名玓、張麗娟、陳雪姝、劉美華、謝婉碧、王秀珠、莊素如、劉碧珠、陳墩仁、洪美碧、施怡如、詹玉霞、陳蕙玲、林女惠、林佳靜、張祺玩、蔡麗足、黃璽螢、李仁輝、周小筠、沈紀伶、劉素安、林麗敏、鄭秀慧、盛敏珍、梁芳倫、高招桃、羅靜梅、王焜桂、方月亮、陳瑩玲、許碧升、吳德昌、陳碧珍、顏如玉、葉逢明、甯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正佳、李聖璽、蔡茂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國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易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珮娟、謝至菁、劉俊佑、陳信昌、林俊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12日
任命王雪齡為中央警察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何建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黃寶蘭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彭英偉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李文發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仁慶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高雄機場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姚世昌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高鵬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胡箕文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玉招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何達夫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林元鵬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李龍文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尹承蓬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楊國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李育棋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呂國臣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李正雄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劉喜臨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張錫聰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派陳義明、林淞沂、蘇水波、蘇文源、陳盛志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鄭春福為臺灣省政府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派蘇瑞文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崔萱傑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江聖虔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敏珠為南投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吳富源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沈進雄為嘉義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品杉、許雅萍、傅煥祥、謝宛臻、陸家昌、王志偉、張仁通、陳昆南、黃朝偉、黃復昌、陳文忠、林春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淑憶、黃齡儀、王惠菁、鄭彩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思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政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曉槿、卜賢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建平、徐錦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于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惠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新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柳明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覃德田、黃宗文、郭重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柳培茵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林美娟、吳文鴻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12日
任命謝國恩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張蕙伃、韓智先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東煙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巫威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