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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188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8月11日 號次:第693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2日

  任命許碧蘭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志高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王怡人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曾美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有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聖賢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部主任。
  任命謝焰盛、周曉雯為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郭曉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李政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妙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 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莊淑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孫于卿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慶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許坤茂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王永興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審計長,李順保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周孝政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高明秋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蔡政順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牟科渝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黃朝琴、賴秀蓮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鄭翔勻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李淑娟、趙俊人、蘇顯星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黃世祺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方清風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鄧陽僖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郭憲鐘、孫晉英、程谷川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李水足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王源森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碧玉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簡任第十四職等所長,吳水木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蔡崇義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何志通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陳銘鴻、簡碧綢、曾慧美、呂麗珠、顏明慧、鄭仲君、竺本俊、尤素霞、馬淑媛、李秀玉、陳惠玲、董桂芳、黃愫文、紀虹如、吳立維、李佰家、陳榮彬、張麗琴、陳碧珍、楊聰莉、黃崇烈、郭淑惠、于智菲、楊淑華、李翠玲、高依利、周曉馨、王秋蓁、張曉雲、李淑玲、連麗秋、林慧慈、李秀丹、林亞萱、曾春英、邱慧珍、黃素華、李嘉琍、鍾蘭英、陳桂枝、紀發卿、林緯蓁、黃明珠、林月禎、陳秀華、劉和愉、劉家慧、柯懿嬖、田柳櫻、黃振興、周淑琴、蔡玲玲、林靜鳳、徐維欣、蘇月桂、林彩足、歐冠伶、黃靖雅、郭慧玲、黃素敏、黃瑞源、吳舜欽、林煒傑、鄭秋絨、楊耿如、楊小娟、謝秀環、林秀娟、李美玉、劉省作、張惠芳、劉梅娣、劉招連、馮美芳、李秀鳳、涂宜君、林美華、許錦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志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賜耀、吳鴻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忠、林美芳、張宇芳、何彥輝、潘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3日

  任命陳縵璜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林添德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陳錦澤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許春安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張濟平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黃坤前為臺灣臺東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陳世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雲林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蔡協利為臺灣高雄戒治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朱一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世偉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林德清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趙清榮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賴昌佑、陳彥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長遠、盧憲儀、陳美澍、李勝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家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惠琄、莊烈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雪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漢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林、李煌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榮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祥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依琪、周志維、謝秉奇、林佩郁、梁雅萍、陳惠珍、蔡益智、高郁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鷰如、林孟婷、林美婷、劉易虹、曾祥峰、韓秀娟、劉思瑀、林金招、蔡佩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國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佳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碧蓉、蔡雅芬、吳淑宜、張嘉真、湯湜泓、賴麗月、陳玉英、陳居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立宗、黃國庭、李亞儒、陳雅倫、蕭焜元、劉立、陳品璋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洪玉如、陳昱源、黃用斌、陳怡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家煌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郭尚勳、周伯修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8月3日

  任命張毓婷、黃錦宗、陳雨航、廖文良、朱俐臻、蘇揚哲、陳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敬瑞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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