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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7月28日
號次:第69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任命梁光中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美照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邱政茂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何雅娟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黃露甘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雲南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黃金島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韓國一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程文珊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吳曜旭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張和全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林輝壎、吳姿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段勝雄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蔡孟元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洪益發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派陳澤仁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白亦瑋、鍾哲凱、郭俊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旭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大典、彭湘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國浚、張慧玲、莊雅鈴、林希美、何竹筠、陳世宏、謝金素、陳靜蘭、黃聖峯、楊坤英、洪瑞娥、胡龍朝、傅加証、林柏蒼、蕭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豐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漢銘、余亭瑤、蕭佩芸、許揚蕙、陳樂潔、王文昇、張俊龍、莊明晃、林詩恩、蔣庚璋、許佩婷、游宏達、張志鴻、梁君豪、王昱之、陳渝琪、傅映中、李怡璇、林盟傑、古明石、陳韻琴、修天浩、王齡萱、蔡榮君、丁契佑、謝妤青、詹承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任命林煒倫、楊承諭、黃東偉、簡滿緯、林坤德、陳偉德、陳怡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
特派關中為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
特派詹中原為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
特派黃俊英為9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99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
任命陳明哲、呂穎悟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煌江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文偉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參議,周士恒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明忠為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葉至誠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孫明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王志錚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文圝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陳堃寧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龔癸藝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張紫雲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李枝春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黃昭明、賴啟安、劉豪明、馮修齊、王紫婕、吳杏君、傅明貞、許書芬、莫翠蘭、江秋芬、閻筱蘭、陳淑芬、魯明珠、徐昌懿、歐文淑、許淑華、周薇、王敏貞、王儒雲、李忠懿、鄭琇娟、鄭淑美、黃紫雲、曾慧玲、王麗美、杜蓮美、賴香蓮、蘇純慧、劉美秀、陳志明、林玲錦、王文君、曾慧雯、張芳明、林銘修、陳玲琳、陳佳呅、李靜、李鳳嬌、黃穗芬、吳玲弟、李瑞霞、劉美慧、游麗玲、曾憶玲、吳玉蓮、彭雅雪、魏旭伶、陳美杏、賴立文、劉林義、孔秀美、林淑範、邱惠美、郭白燕、駱玉潔、張瑛玫、金衍、鄒惠雪、林瓊娟、李麗華、黃碧玉、劉光慈、張照敏、蔡翠珍、葉麗琴、蔡誌雄、李佩珊、李奈錦、鄭世力、陳麗卿、江玉蘋、李名玉、吳淑薇、黃淑珠、黃寶金、邵德芳、黃忠成、蔡麗香、黃五美、林麗英、李素真、王金巽、蔣淑緞、吳靜茹、林芝嫺、陳源聰、魏遜泰、吳筱梅、廖秀巽、蕭麗卿、楊惠絨、范玉蘅、蕭文彥、陳美媚、陳懿娟、蒲達英、莊春燕、許秀李、林季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才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俞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敬程、王幸瑜、羅永旻、陳美年、林怡秋、李逸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欣怡、蔡慧文、李柏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1日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賴英照,請辭院長職務,已予准辭,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1日
任命章仁香為新竹縣政府副縣長,吳素琴、何采純為新竹縣政府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1日
任命周德威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楊金樹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溫德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石圍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謝國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鄭美炎、王蔚林、林振煒、楊琬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宗貴、林逸華、陳凱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鴻、藍昭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鈴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錦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登春、蔡淑敏、薛仙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昱仁、林純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菊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振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啟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1日
任命黃冠穎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