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2174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7月14日
號次:第693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2日
特派王金平為中華民國慶賀甘比亞共和國「722革命紀念日」16週年慶典活動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外交部部長 楊進添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6日
任命蕭輔導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鄭榮豐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梁國輝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
任命許文智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張素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鳳珠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顏富賢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梁靜媛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部副主任。
任命袁陟岡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魏荻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偉曦為最高法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任正明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歐嘉瑞為經濟部能源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高菁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潘贈媚、丁恒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豫潔、車廷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慶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輝瑤、蔡聖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宜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邦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6日
任命曾文雄、陽忠道、呂錦文、羅建福、卓健郎、林國隆、黃摩西、林安倫、黃子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7日
任命陳幸敏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梁永興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鄧世輝、蔡魯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王世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吳佳真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永益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林文淵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江宗正、彭鴻章、簡名祥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媛英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永釧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邱聰義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江上進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于凱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王三中為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朱正帆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爾嘉為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高小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華箕、蔡景祥、王智廉、陳秋雪、王淑華、李德貞、江慧珍、李佳芬、林麗瑾、陳婉如、劉季淑、周清蓮、徐雅仙、黃瓊慧、甯素珠、邱錦逢、李嘉玲、黃淑雲、蔡明明、張黛玲、林麗嬌、姚志蓮、林偉展、陳茂龍、劉秋珍、孫京華、黃阿香、李待弟、陳盟惠、江政謙、趙燕平、楊雪玉、廖曉蓓、李怡雯、游美妤、許周珠、莊素芬、江士蘭、秦麗香、張瓊月、彭靜秋、林阿明、林寶鳳、蔡文全、巫岳偉、李中穎、陳素真、何美真、龍秀玉、游千慧、葉芳郁、李麗娟、賴淑梅、賴元暉、黃淑菁、顏米合、張溫溫、陳秀蘭、何淑美、黃恩蕾、廖桃源、徐泰山、林淑鳳、吳淑蓉、蔡美霞、劉美麗、周至彬、周俸鋆、段麗美、賴阿薪、鄭束芳、徐麗惠、林春美、方月真、施夙娟、鍾進蘭、蔡淑惠、朱秀芳、林玉桂、王騰緯、張齡芝、賴燕貞、陳綉琴、張素菲、黃雅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先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婉辰、蔡永松、蔡仲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慶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慈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秀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關曼君、林庚達、王季家、高大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文進、曾乙哲、賴姿伶、廖思婷、陳承郁、黃群芬、陳家正、薛美惠、謝呈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秉鴻、姜芝妍、楊安幼、吳金芳、林映伶、張家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志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義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二郎、林英英、沈玉琳、陳碧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全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加清、邱銘傳、楊秉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政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慧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正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琦、郭睿宜、林瑋翔、李雪芳、黃美英、林凱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虞仁、溫劉璟、葉根成、張康德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7月7日
任命李政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