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828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4月28日 號次:第691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16日

  任命羅光宗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羅瑞卿、張秀鴛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董天傑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張治祥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煌釮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信義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蔡秋吉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許義順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林清和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
  任命王旭斌為國立交通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蔡大海為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增如為國立臺北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正吉為國立花蓮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徐正中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賴建信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東雄為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張振猷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蕭梅蘭、劉淑貞、李幼薇、余美玲、蔡瑞清、柯素萍、伍怡欣、林集玉、游志傑、林采蓁、王如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聖芳、蔡毅中、葉武宗、黃肇莉、張香美、施耀清、戴智龍、劉淑梅、曾惠娥、楊幸幸、邱麗蓉、王如亮、黃建華、賴秀貞、陳依君、陳惠菁、曾參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皮竹影、李金安、黃淑敏、蕭嘉榮、許倍嘉、蔡麗惠、陳慧珍、黃煜程、洪麗花、王健龍、陳奕璁、王麗芬、黃繼湘、劉富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繼珍、蕭秀琦、邱淑梅、陳清郁、邱鈺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智暉、蕭美菁、柯惠華、林芳如、張珮文、陳俊良、劉清松、曾文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美、陳世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闕文德、黃世宗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16日

  任命陳家欽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吳森輝、李栩洋、林震威、張元耀、林忠憲、吳正雄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20日

  任命卜正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歐素瑛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
  任命蔡誾誾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吳鈴筑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蕭清郎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阮國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
  任命李興竹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郭火生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文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彭麗春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柏嶂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彭英來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徐櫻君、何育興、朱惕之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鍾興華(Calivat.Gadu)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吳昌成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萬彩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黃燈塔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梁百煜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李香美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莊淑美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孫富美、林靜怡、劉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宥節、蔡麗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弘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青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安志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仁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淑芬、楊雅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21日

  任命王绣忠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許淑芳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蔡益忠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郭曉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明鎰、童智慶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呂博章、周子元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呂紹力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陳富洋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史中美、黃宋龍、韓景華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郭士賢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周建生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清溪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蘇麗娥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泰宏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黃正吉為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錨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林先偉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江桂馨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潘鴻謀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顏志成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尤天厚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年水為臺北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旻為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謝國堯為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黃碧海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呂清富為金門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玉利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王忠銘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曹少玉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羽茵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文俊、陳信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春金、顏麗秋、陳秋蓉、吳佩玲、陳玲鵑、許永昌、吳美嫻、吳永興、吳茂昌、陳忠勇、劉文雄、鄧敏華、許芳儀、楊惠敏、王素昭、鄭曉芸、李雅萍、陳昱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蕙君、吳小雅、羅仕銘、俞鴻麟、鄭如娜、林珠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惠真、徐宗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昌黎、黃國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春宜、洪俊村、林郁欽、賴肇棠、蘇正麟、吳素禎、莊心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美芳、洪武良、陳原寬、李嘉林、黃羽庭、黃金福、李典璋、蔡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淑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紀均、莊雅雲、彭朋立、陳鴻梅、楊俊生、吳淑珠、黃水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幼芳、謝宗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昭勳、溫美英、傅傳蔭、彭孔貞、張儀蓉、鄔碧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文彬、林禕語、邱華銘、吳世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惠英、江國彰、廖泳家、林麗凰、張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知潔、何賢能、謝惠萍、楊玉龍、陳銘漢、簡萍萩、張鴻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善述、張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美純、陳玫如、郭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淑惠、陳姿夙、侯燕雪、沈靜月、劉貴賢、施玉瓊、江啟元、蔡世成、蕭寶月、徐秋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雀、吳坤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美、張正芬、鍾秋梅、王惠鈴、王晴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斐淑、陳永杰、黃靜蘭、陳美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子廉、李雪萍、白明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智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宏光、江煌基、洪武雄、陳卿輝、蔡佩雯、陳孟康、林益璋、沈美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宜欣、李月英、葉心嫻、陳芸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慧卿、趙怡芳、陳秋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管琪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純、李長蘭、林佳蓉、陳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靜玉、蔡耀煌、曾啟林、洪衛儒、李姚萩、林麗娜、許晉程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21日

任命張宗良、林晉宇、廖述緯、梁凱雲、曾維群、郭憬融、吳柏錡、郭武元、施隆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勝璽、黃俊興、張哲銘、洪政安、姜昱存、郭國欽、黃見有、廖志明、黃建義、曾居文、簡群泰、李裕隆、陳啟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鴻欣、黃俊傑、蕭仁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進雄、張宏全、蔡基福、施良慶、楊舜仁、楊至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向宏雄、吳廣文、林約佐、唐國城、郭茂源、陳威宏、黃琮暉、陳文川、廖家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