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4087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4月07日
號次:第691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26日
任命季志平為內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
任命阮清華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蘇淑貞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曾銘宗為財政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金鑑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李慶華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何瑞芳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李茂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總局長,陳文宗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趙榮芳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郭美娟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喬台生、鞠成惠、王景椿、周連發、楊以銘、陳榮富、萬家佛、林昭倫、左立達、陳天佑、鄭幼民、徐德仁、史攸南、胡心毅、徐志賢、林玲蘭、陳慈揖、羅永豐、裘力行、郎正宙、黃廸熹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江桂馨、蕭湘台、秦台生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萃芳、卓春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徐松奎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范文豪、郭珍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陳建年、林應華、蔡國禎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張尹敏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黃仁宏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石東超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李嘉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朱興華、呂正華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朱萍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蔡惠娟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泉湧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茂林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楊裕坤、林淑君、林靖諺、林佑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韋彥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庭毓、許韡瀚、賴价增、李有道、張耀臨、林榮燦、李丞富、廖仁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麗玲、張心華、龔峰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懌、吳貞妦、陳慧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26日
任命劉金祥、林耕宇、李威廷、王雅平、韓松儒、葉書伃、李建明、張皓惟、林柏齡、林文瑞、宋居易、張復新、林建誠、徐琮傑、張見安、徐國傑、楊世文、馬睿謙、萬鎮儀、江嘉仁、戴震臺、張麗珠、林堯林、何義敏、詹誌旭、楊峻榮、古賢明、葉宸伯、楊博丞、蘇孝虎、王唯霖、謝宗憲、謝登隆、邱弘文、胡永強、曹益成、劉凱楓、李建男、王英耀、簡銘璋、簡俊復、鍾懋榮、王寬裕、李炳坤、陳建廷、林慶彰、葉菁林、林吉勇、林天勇、林益清、葉倉佑、倪國棟、陳福星、潘文宗、黃坤淳、王協週、鄧智源、闕進文、張瑞容、蘇俊和、林世弘、古輝雄、洪利忠、陳智偉、楊偉翔、王健享、田金水、陳信成、程世助、王日成、林國華、曹慎隆、呂智民、江保成、董建智、曾國成、許浩哲、李致輝、陳世杰、吳政龍、林鴻平、賴震文、林哲偉、李明興、史越鴻、陳俊安、陳建維、譚秀成、石慶發、陳奇宏、邱台雲、張文魁、曾元豪、洪誌遠、汪清鑑、吳致緯、林詠晉、林德民、陳正基、邱金印、林鉦新、呂宜勳、謝宗融、林譽展、曾國峰、許廷瑚、陳卿仁、洪可欣、顏于婷、吳旻駿、郭家豪、葉明源、呂政哲、李福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29日
特任黃雅榜為考試院秘書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特派林雅鋒為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任命馮潤蘭、許蒨文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呂秀樺為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子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邱濟民、蔡玲儀、張鼎旺、謝炳輝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莊宏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周淑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森同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周金柱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周崇光、周繼根、黃美賢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徐孝德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謝敏文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鍾景婷、鄭雅綺、游滄海、李政達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凌玉真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桂先農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邱淑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張國銘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王立群、呂蕙容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辜文玲、莊琇媛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宋若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督察。
任命張文鉅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瑞榮、呂斯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蘇夢蘭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一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何健鎔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訓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主任,何東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劉筱芬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曾能汀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簡任第十職等副團長。
任命游明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忠良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振成、黃順昌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尤佳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克能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廖美玲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鍾青柏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楊本亮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邱素真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吳錦祥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陳登文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蔡培林為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秀鳳為高雄市文獻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委員。
任命李素蘭為臺北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秀能為臺北縣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尹維治為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合勝為新竹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溫代欣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馬維謙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煥淳為彰化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程銀河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洪仁聲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李慈光為嘉義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羅寬惠為臺東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志雲為金門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詹政曇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金嬌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謝東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梅、洪佩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敬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燕奕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清旺、吳世斌、田倚寧、林奕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敏、吳賜惠、顏順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幸瑜、鄧志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正安、沈克彬、徐富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慶齡、林蓓瑜、李淑貞、周良駿、凃瓔純、李建霆、李金釵、陳嬿如、于誠、張永中、陳雅加、陳建邦、王才生、譚文嫺、黃千鶴、陳佳伶、賴成育、張立昕、張清秀、吳肇適、楊國色、林秀惠、黃秀嬌、李彩娥、李珍瑩、陳富賓、古屏榮、謝天祥、劉晨輝、姚國華、葉瑩庭、郭廷耀、蔡東晏、邱文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安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虹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卜嬌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文、吳秋華、林伶旭、簡光增、趙志才、楊慶鎂、林淑玲、張雅惠、何淑芬、劉永芳、田永安、李雯玲、黃榮基、黎幸娟、葉佳蕙、許麗華、林秀媛、林晴儀、徐慧芳、黃文麗、蘇麗娟、林淑雲、潘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玉香、陳文亮、蘇晁怡、戴雪華、楊淑惠、楊文蘭、戚耀明、劉曜萱、周家潁、楊惠玲、楊雅清、楊百雅、蔡惠梅、江秀娟、李昇奇、蔡嘉殷、陳建榮、劉恩秀、李亮觀、何美玉、洪惠美、李瑞珍、黃豐仁、黃國梁、郭妙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秋慧、林佳儀、溫筱梅、郭淑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美綺、吳念祖、孫千智、王聖雅、姜佩君、顏義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前信、游文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文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麗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重周、黃素瑜、陳志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億祥、李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玲英、李彥宏、林麗芳、唐鳳吟、鄔金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薇凱、陳懷名、高蓉棻、邱碧雲、林怡綺、李宣慧、羅莉芳、林經濟、黃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寶桂、曾龍昌、江雪玉、施熏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婉秋、涂幸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淑卿、張智勛、蘇美女、高碧鴻、蔡采真、楊正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美慧、陳怡如、蔡源鴻、周克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妏、尤信雯、謝明坤、薛雅玲、林秀芳、宋秋菊、楊明德、林俐婷、賴儷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能鋒、張景傳、陳靜雪、翁莉花、林文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孟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月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永仁、董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任命李景雲、杜雄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汶宏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1日
任命蔡碧珍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羅茂坤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張明德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洪道明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吳愛國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總局長,曾瑞育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楊文華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侯東成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惠娟為國立臺北護理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務長,翁崑山為國立高雄餐旅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中心主任,鄭添益為國立鳳凰谷鳥園簡任第十職等園長。
任命曲延昭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李孟冬為臺灣宜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黃柏齡、羅建勛、楊秀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陳大偉、侯千姬、姜貴昌、王金聰、呂文忠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孟令士、侯名皇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俞秀端、許永欽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蘇維達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曾鳳鈴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洪景明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瑞仁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章京文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林俞妙、王富哲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吳星瑩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蔡宗熙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王文和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王啟明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林豐正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張云綺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張鳳清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周啟勇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明進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黃壽椿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鄭鴻政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饒志堅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統計長,楊國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謝君豐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淑靜、林士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介松、顏國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榮幼娥、鍾宇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林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桂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綺櫻、黃敏貞、余康林、王鳳姬、許秋靖、高彩珍、王清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文柏、蘇淑姬、吳榮理、鄭玉雪、莊貴祊、謝貽婷、陳鈞傑、黃德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淑雯、江淑玲、蔡泰倫、王世欽、楊宗哲、張吉馨、董慧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管玉梅、張詠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4月1日
任命梁崇豪、林冠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