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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2月03日
號次:第690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2日
特任吳秀明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任命施惠芬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任命林益裕、徐火明、孫立群、林宜男、汪渡村、蔣黎明、蔡蕙安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起至102年1月31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
任命吳政昌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施春敏為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瑞敏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計長,陳春榮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徐守國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黃凱苹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侯立洋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秋香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
任命黃政民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敏玲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旭琳為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楊貴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費雯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慧玲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詹懿廉、許琇真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永津、朱雲清、陳俊安、陳崇樹、施澍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楊英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梁宏哲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王聰明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葉麗霞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黃昱儒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朱貴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邱志平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院長。
任命洪樹林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楊建基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溫梅廷、阮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淑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錫賓、鄭敏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家豪、吳文智、鄭國強、劉偉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育生、谷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智雄、葉逸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念祖、林敬淵、田雅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素珍、王敬端、駱麗君、蕭麗珍、丁華平、徐宗賢、李曉慧、劉彥伶、方佩文、李依玲、謝泓哲、楊勝傑、陳可若、劉玟婕、張淑芬、陳庭 、王毓慈、葉欣欣、呂聖儀、施芳橋、張錦仙、王麗麗、蔡慧君、黃全宏、洪翌芳、李志堅、陳榮銓、康景翔、楊順堯、張宇林、劉育玫、李文德、黃菀茹、朱旆瑩、王寬仁、張文瑜、蔣開屏、陳心婷、鐘雅欣、吳秉皇、吳淑芬、宋佳蓁、翁文霸、藍國慶、呂明龍、黃苙荌、張蕙萍、王志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怡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冠隆、蕭友婷、姚怡如、張志長、楊嘉琳、劉雅萍、黃金珮、陳俊霖、陳憶慈、黃瓊瑩、林妙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婷茵、楊翎艷、李佩如、吳建輝、謝志明、高苡瑄、楊婉琳、游明偉、鍾淑玲、邱雅玲、張鳳蘭、李容慈、徐綉宜、劉奕娟、江昀潔、林莞慈、曾接勇、朱秋蓉、連時浩、黃雅芳、陳子秦、黃思雅、梁瑋祐、謝雯婷、陳安妮、陶煒屏、薛百晴、蔡靜如、林昱伶、尤祖勛、陳雙、董婉蓉、王瑮雪、陳瑩竹、胡釗慈、黃國彥、梁維真、江琳、林家賢、吳武嶽、歐陽榆、林嘉惠、陳玟蓉、劉淑怡、陳依伶、蘇保亦、楊國強、陳素如、朱育華、程雅民、鄒培中、王江濱、葉勁廷、陳加宗、劉鑠、楊智銳、李長晃、張銘娟、古美如、林怡辰、鄭元麒、吳紀瑩、施俊廷、陳正廷、吳麗秋、李麗玉、范瑞芬、黃郁淇、許素綾、李睦禔、彭士修、杜明昇、李明彥、陳其民、陳德儒、葉坤原、顏士豪、林吳柱、彭瑞章、蔡孟棻、林啟熙、葉正興、周宛君、鄭如惠、廖家偉、謝恩賜、朱喬維、游明儀、蔡昀汝、鄭美慧、伊布‧達納畢瑪(Ibu‧Tanapinma)、蘇一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小蘋、林約秀、黃清駿、王玲月、林季畇、蔣曉明、李虹瑤、蘇意琇、葉燕淑、吳芝穎、張立鯤、鄭丁元、孫于翔、蕭輔宙、陳姿伶、吳芸綾、周佩蓉、張淵盛、陳新富、楊純姍、邢高良、沈惠雯、李繼雅、鄭光延、張盈利、洪再傳、孫秀玲、王菁雲、黃忠文、李倩華、林怡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楸榕、曾莉雅、吳汶霖、張凱婷、謝麗娟、魏雅慧、陳彥伶、李宜晃、陳玉瓊、許禮博、張耀邦、余金佩、黃毓婕、柯志青、曾智宏、呂福德、呂鳳琪、吳素菁、吳育賢、呂霈霖、曾志漢、李秀美、朱科銘、黃敏婷、林興谷、余國安、陶穎奇、黃彥禎、林于靖、丁晧元、徐瑞億、吳昌益、陳建帆、陳彥成、劉奇恩、駱美琪、周函璇、張肇鐘、蕭淑云、孫瀛芳、周恒章、洪佳萍、呂麗娟、馮茂紘、黃安強、林雅芳、曾玉霜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向國華、游倩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
任命郭思群、楊毅文、樊祥興、黃朝鉉、張原造、吳志驊、江青鴻、陳勝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
任命李兆峯為宜蘭縣政府建設處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
任命洪玉芬為教育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楊美圓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黃文宗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分處長。
任命楊瑞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火雲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世偉為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郭振寰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鄭志強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徐炳南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振豐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石德忠為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劉貴珍為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林鑑棋為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永豐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黃吉彬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劉榮堂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鄧清乾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素潔、張先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媛舜、洪梅玲、林進能、鄭清峰、廖念津、賴高文、蘇美朱、蔡友欽、吳柔臻、謝清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忠鍵、王浩筑、葉良才、林博文、蔡詹逢、程學文、鄭秋娥、林冠佑、蔡正傑、沈玩吟、許慧美、馬中人、蔡麗清、張麗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麥嘉容、石晴晴、張倫嘉、林翠薏、蔡宛伶、曾韻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筱 、張寶文、林盈汝、黃建強、吳孟徽、鄭妃婷、陸機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雯、梁開忠、陳宇志、曾韻蓉、陳建志、呂佳華、王佩琪、吳怡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璇、林何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淑娘、謝金鳳、周聖平、鄧喬文、洪隆益、蔡素娥、洪子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珍、吳東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芸、林坤鶴、葉香君、周桂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龍、王盟貴、施愛燕、陳銀蓁、莊欣怡、潘昭治、蔡亦證、邱慧玲、施學松、趙東榆、鄭貽文、王肇強、汪信宏、莊鎰懋、陳孟雄、張廷年、林冠潔、蕭嬿真、陳啟立、王淑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師檀、蕭智元、賴宜君、蕭銘仁、陳信誠、陳吟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偉、蒲思伃、吳曉芬、郭怡君、李文雅、林孟琪、丁于玹、游晟鋒、王馨蓮、林賢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秀伶、蔡豐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仲傑、謝煥昇、張俊聲、蔡日祥、周佩儀、吳松樺、顏白汶、陳志義、楊凱翔、蕭永興、林詩隆、許家蓁、陳虹潔、徐國維、程鈺喬、林靚宜、葉明雄、張淑敏、李悉賢、林郁萍、顏駿翔、翁啟芳、林偉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福、譚家驊、陳楨秋、孫丕和、李思亮、曾名穗、陳勇福、卓茂雄、張可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安伶、林健忠、林春櫻、方勝立、張耀允、李惠容、藍謙、張天生、陳嘉祥、沈利家、蔡育嘉、張巍贏、賴孟豐、葉宇庭、蔡怡甄、郭紘志、謝易達、張家榮、黃俊忠、林進德、林信宏、吳宗哲、曾秀珍、黃淑芬、蔡寶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思恭、楊智雄、羅名宏、陳惠娟、洪秋梅、余庭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瑋翎、吳哲明、林芳民、林志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依婷、陳思豪、黃啟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民、吳雅玲、高家祺、高宇徵、田詩涵、黃啟賓、莊靜如、陳學禮、古新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啟涼、張康芝、葉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元耀、曹春官、簡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基銘、黃雅琪、李奇瑾、張梁珊、黃思齊、張雅婷、林俊輝、黃靖瑄、許瓊薇、楊志輝、呂涵群、李燕婷、賴明威、許燕婷、吳美慧、張煜煌、吳佩芳、洪素貞、李金嬅、劉小萍、林建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秀英、林秀慧、侯旭聰、李惠珍、林同信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
任命楊健勳、許昆模、裴博文、張祈楠、陳金倉、王國維、梁雅鈞、巧合哲、賴偉鵬、林正偉、蕭志賢、吳明倫、黃遵介、林哲雄、林文傑、譚清雲、鄭凱仲、許棟榮、湛少鏵、葉高偉、蘇廷鈞、林進輝、蔡孟翰、呂怡穎、陳泓勳、鄒明桓、湯皓吉、李義正、蔣孝德、蔡明松、洪志乾、陳璟志、謝智明、林永祥、陳大偉、馬志憲、陳健挺、邱光庭、楊明來、陳建宜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何智明、張國揚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