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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2月12日
號次:第69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2月5日
任命許淑真、吳林輝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鄭秀文、呂永樑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余秋村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李立德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李健育為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林聰利為嘉義縣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賴錫祿、陳登欽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蘇昱彰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侯世敏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楊淑閔、李素琴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吳金坤、李文澟、張國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枝、陳文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蓉、黃輝堂、劉日木、黃漢木、薛虎、賴金德、王祖瀛、曾東献、康竹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仇士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兆書、林靖侖、蘇金英、陳妍吟、陳靜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勻敏、施桂芬、陳泙旭、陳立瑩、林宏儒、蕭淑惠、賴怡玲、林怡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鎧任、牛培忠、林松蔚、章淑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玲玲、姜禮恩、張鴻圖、倪玉梅、張世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枝暖、吳思涵、劉秀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宜伶、洪誌誠、洪淑滿、曾瀚賢、楊士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寶珠、林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倩雯、李文善、黃思穎、蔡旻耿、劉政達、張慧璿、陳婉柔、黃泓銘、謝旻洲、陳怡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應穗、陳榮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坤居、謝明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豪逸、黃昭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智明、陳鴻銘、王智聖、歐啟明、郭同旭、文浩洋、林垂逸、謝美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賢能、蕭明城、洪郁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進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忠義、陳瑜君、楊格仁、官照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思微、邱治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大、高裕順、張曉涵、簡清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宜君、曾奕達、楊婷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智育、翁明瑞、蔡麗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姿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曉柔、翁逸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忠恆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2月5日
任命林德青、胡孟男、潘秉閎、蔡伯謙、邱金達、袁觀清、林坤成、蔡易諵、陳天福、李叡穎、陳森龍、饒榮煥、紀碧宜、茆璨鵬、陳佳筠、許升泰、林家宏、吳誠翔、黃建瑋、吳育丞、林石卿、楊宗展、簡見名、蔡朝興、張永雄、蔡一男、鍾宸瓏、葉人華、林國彬、林文傑、黃朝新、潘易昇、林常安、吳晉緯、林書渝、吳眉萱、林褕泓、張智斌、李智錚、楊憲宗、鄧世丞、林國銘、葉進坤、歐啟銘、張晃瑜、黃安嬿、周筑涓、陳永堅、何育賢、黃宏諺、陳慶穰、陳冠甫、蔡再璧、許書桓、李政霖、桂啟宣、尤仁駿、陳進添、郭淑君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政葦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子裕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2月8日
任命章遠智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施麗婕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曹紹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徐本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鐘乃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何明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黃維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卓琇琴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團長。
任命曾錦春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柯美琴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吳政學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莊國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張連財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委員。
任命江金忠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洪哲義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沈永祥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順明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郭垂政、羅學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維隆、林勇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雅惠、王鶴錦、蕭力安、邱佑銘、金伯謙、孔景文、吳玟潓、林俊君、許春櫻、吳榮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宗霖、郭政嘉、黃鄭意蓮、鍾振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惠伶、劉俊彥、翁明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
任命吳焄雯為內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統計長,盧淑妃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東永、李賢基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黃明塏為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隊長。
任命歐陽秋華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陳榮杰為國立成功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月貴為國立中興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玉玲為國立中興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蘇媛瓊為法務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吳莉貞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方子傑為臺灣臺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
任命周國棟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世傑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葉純松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朱耀光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蕭烽政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黎原胡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謝秀琴為彰化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薛正輝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曾元煌、洪仁聲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茂琳為宜蘭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魏大木為臺東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江清華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劉燦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幼莉、楊德智、黃仿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詩鈴、吳玉琴、林尚正、邱映造、蔡雅珍、吳慧中、陳怡如、劉幸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孟曙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淑惠、黃建凱、李明錚、彭彥璁、黃華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佳容、丁宗賢、張瑋芸、林依靜、呂佳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妮、巫秀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鳳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英、郭永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雅聰、楊靜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世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陞達、洪瑟琴、溫正琦、林妙樺、趙艾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意琁、江芳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崑明、侯勝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朝榮、郭錦童、李秀琴、林聖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貝、林肇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筱華、謝詒茹、盧憶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潁慧、葉志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程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一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家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蔡哲禮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9年2月10日
任命陳松儀、潘韋丞、史鳳棋、蔡明宏、洪琦婷、張椅勝、梁愛琳、陳劍文、房明秀、鍾雨靜、徐信良、林國煊、邱福安、吳哲偉、張世德、黃裕庭、顏弘晏、邱亮鈞、顏學儀、李昌宜、姜瑞瑩、溫怡婷、王珮璇、張竣詒、蕭育記、黃士齊、謝喜寧、鐘麗怡、徐煥昇、黃勇豪、郭豐榮、周炳全、李宗欽、黃郁文、王瀅雄、吳憲聲、廖財國、翁文明、許秉銓、陳瀅仁、吳雅琳、吳學偉、黃彥喬、黃建彰、任保安、莊清雄、黃朝良、洪豪傑、林志強、陳樹徠、張永昌、鍾文山、劉玉清、蘇建嘉、張光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嘉雄、柯建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嘉欣、張維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謝濠光、陳琮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奇樺、董柏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柯智升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