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96年05月16日
號次:第6744號
中央研究院函
受文者:總統府第二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5月9日
發文字號:人事字第09601379201號
主旨:本院96年5月2日人事字第09601227301號令修正發布之「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二十三條條文,已刊 鈞府公報第6742號。茲因原送附件文字筆誤,請 惠予刊正。
說明:
一、本院96年4月26日人事字第09601227302號函諒達。
二、檢送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二十三條第四項條文勘誤對照表
[PDF]1份。
院 長 翁啟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