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44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9年01月06日 號次:第690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特派詹中原為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任命鄭守夏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任命劉一徵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昭宏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王清源為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葉雪妙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何素瓊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穆錦雯為國立東華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潘啟諫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周杏春為蒙藏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齊清華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陳彧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淑端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心弘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吳永宋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趙文淵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于欣潔為臺灣高雄少年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孔慶立為考試院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派王添才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麗娟為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允宸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武麗芳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呂莉莉為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江清華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周哲民、林義哲、鄭凱寶、喻照麟、范紀能、林春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惠蘭、范福濤、朱妙玲、莊琇雯、萬慧聖、陳慧美、張宏光、黃聰輝、王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坤堂、鄧 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哲睿、董柏昌、曾穎榆、林育弘、許育晟、張財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益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葛晁菘、李黃、陳姝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世璉、葉淑華、方思貽、鄭逸璇、潘盈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芳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呈、黃淑貞、黃麗如、程為剛、邱琦、 佩君、張寶桂、李慧珍、歐月嬌、鄭碧舜、邢國揚、葉茂暾、許如君、楊淑慧、翁進裕、胡碧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義誠、吳淑鳳、李奕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欣怡、劉國政、黃月秋、林芳葶、溫千千、陳秋香、廖基完、王淑君、柳美環、許菀容、張志強、黃建勳、吳佳娜、李珮綺、林佳柔、魏正義、蔡季穎、徐千惠、王舒瑩、林立芯、李幼安、連英絜、張雅惠、余威廷、朱沛婕、劉雅琪、朱信翰、黃建源、李嘉興、楊漢鵬、陳錦梅、劉乃瑄、江璧帆、林妍均、黃滙芷、張端益、施友元、王惠汝、蘇意婷、鄭丁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志文、張鳳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燕琴、李茂生、童秀琴、何玉霞、李玉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悠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美緹、詹承硯、錢純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中和、陳麗美、蕭勵昌、吳仲陽、顏翠玲、龔倩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秀琳、廖誌通、田立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坤山、施順濱、吳德春、劉金全、趙恩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昇、蘇桂美、周坤河、林伶芬、吳素玉、洪千惠、柯麗霞、陳婉華、汪李春、林智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德旺、趙志賢、蘇榮佳、葉錦綉、王錦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鴻微、高瑞珠、邱琇瑩、吳天翔、程軾欽、鄭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曼麗、李永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素貞、陳慶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泰然、羅素娟、呂金生、劉彩雲、陳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殷鳳、林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志能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思吟、莊怡芬、陳莉莉、張家仁、陳慧敏、張佑馨、陳美玉、陳子真、何嘉蘋、湯念梅、黃寶桂、秀娜、馬惠玲、許美鳳、鄭薀娜、林宜蓉、潘薇蒂、鄧志夫、陳清原、梁育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晉恩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

  任命彭立銓、何文元、柯茂琦、王戊戌、楊宗達、李經明、洪凱、洪建宏、黃平山、李志強、王信評、顏暉展、陳建霖、黃永輝、高智勇、黃三井、陳宏斌、陳俊衡、謝瑞敏、李孟宗、許永堂、曾春明、陳俊嘉、許誌淋、吳正元、廖順平、詹毓青、洪茂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清泉、劉鵬恩、陳俊憲、林恒志、劉永清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

  任命林世奇為宜蘭縣政府民政處處長,李守正為宜蘭縣政府計畫處處長,許南山為宜蘭縣政府秘書處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