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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241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12月23日 號次:第689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15日







  任命許志堅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吳挺海、陳聰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莊水吉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張隆峻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林秀賢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沈榮詳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張淑貞、賴義隆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潘文忠為國立編譯館簡任第十三職等館長,胡文騏為國立中正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王明洲為國立臺南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林萬元為臺灣臺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黃金島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張和全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楊豐榮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楊千惠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羅木坤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振全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蘇嘉華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婷立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曾燦金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信耀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馬耀球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唐維德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施錦芳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鄭新興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楊淑閔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文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芸宜、林永裕、蔡鳳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榮聰、劉晏佐、李嘉耿、侯德人、林浩傑、鄭惠娟、李志明、陳國義、高嘉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勇、顏國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雯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建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國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均龍、朱家慶、劉湘君、黃秀雯、張蘇能、張每、王智屏、郭肇凱、王柏蓉、林尚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雅芬、李奕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志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德、李承翰、俞定慶、高羚真、王中吟、楊怡芳、王純逸、楊玉華、黃國展、陳怡臻、廖春慧、陳俊偉、連夢涵、陳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佳伶、陳韋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君諭、陳慧俐、陳傑閔、楊傳琳、曹爾健、陳鳳、劉佳侑、彭佳郁、蒲宜君、林仁基、塗嘉欣、黃子欣、林彥志、黃泰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聯堂、吳佳芬、曾駿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君霈、劉慧貞、劉慶菱、陳秀敏、梁菀芸、鄭至宏、戴溱閱、鄧宜芳、蔡耀中、詹茹婷、林珮筠、林柔均、周淑娟、楊德鴻、張紘聞、馮世道、陳智萍、杜宜家、洪淑宜、陳彥翰、葉兆恩、張享琦、方志成、羅棨峰、廖美娟、廖芷楹、王曉雲、林妙潔、曾如冰、俞皓瀚、陳怡菁、李玉雲、張榮晁、羅清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月婷、蕭鴻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瑟宜、陳致吟、劉文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碧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麗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佩霓、鄭媛尹、黃垠憲、黃敏宜、廖維琪、陳鈞琳、林素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毓麟、黃山、張家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鈴倫、吳秉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昭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兆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凱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暐宏、余秋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明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湘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秋燕、顏志懿、阮思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涵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千雅、黃建勳、黃憶娟、陳秀芳、許雅晴、郭芷榕、黃芯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序築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15日







  任命廖德成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慈明、林和興、翁基超、李良斌、徐東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周祐慶、蘇俊豪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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