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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12月16日
號次:第689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譽騰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李仁芳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特派黃俊英為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99年第一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任命張惠玲為總統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正惠、葛葆萱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國棟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夏季昌、陳柏秀、黃學敏、吳清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美照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清雄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黃聯昇為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張銘忠為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顏品秀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
任命朱楠賢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曾信棟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蘇聰益、林桐慶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盛鈺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世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潘復華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莊明芬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悅宜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陳海雄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劉正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趙文淵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陳美延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林秉宗為臺北市中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華英為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楊舜惠為臺北縣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陳東榮為臺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莊永松為臺中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林建宏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緒信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郭屏慧、王芝家、陳姵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詩婷、林鈺茗、蔡欣怡、劉又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傑、林家豪、廖俊傑、顏崧峻、徐弘儒、葉奕汎、李志鋒、曾啟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詩瑩、林如翠、徐承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尚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俞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銘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葛得生、陳希嘉、張雅玲、巫宣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憲康、葉碧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玉娟、郭蕙瑜、蔣志宗、陳君杰、方錦源、戴仲敏、鄭婷瑄、張婉郁、蘇湘凌、李俊宏、賴政聰、姜貴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世豪、楊沛璿、吳琇鈺、謝芳怡、沈清福、劉希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瑋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基育、林世昌、蕭若蘭、郭春欒、黃繼霆、劉怡秀、林眉芬、李素貞、簡佑容、王美玲、鄒逢益、陳彥凱、劉浩然、林延源、朱怡菁、王正億、徐香凝、許秋惠、蘇思樺、蔡欣瑾、葉仁吉、陳美妤、謝宗翰、王盈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菘景、黃仁勇、江素瓊、王祥發、黃淑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素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靜眉、許仲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錫昌、卓宜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幸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淑芬、陳世通、蕭信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維娜、王玠文、陳皇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筱婷、馬人魁、劉慧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裕發、許采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琴、李佩玲、黃志豊、劉凱琳、高淑娟、王瑋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坤洲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許尹華、蔡家銘、陳信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賴昶頌、陳年允、馮慶隆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君濤、曾晨翔、王茲繐、林珮筠、張緒玥、柯玫伶、蕭勝誠、賴得富、劉澤宏、陳冠宇、陳維富、曾振芳、蔡宗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福明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2月9日
任命許欽程、張永昇、陳昆典、黃英慈、楊永富、葉凱軒、陳志偉、梁茂福、黃文良、張大川、邱國書、朱啟龍、龔黔人、郭朝勝、吳居易、郭志峰、莊昭慶、李鄒雲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