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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10月07日 號次:第688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25日

  任命劉東隆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29日

  追晉故海軍上校陳紀宗為海軍少將。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9月16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國防部部長 高華柱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特任劉德勳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趙建民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9月10日起生效。
  特任梁啟源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景鵬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林聖忠為經濟部政務次長,夏錦龍 Obay‧Ataw‧Hayawan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任命李瑞溪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國忠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元麗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王宗曦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溫琴、陳麗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高新興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玉芬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黃才郎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許愛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張致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廖文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林三貴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傅慧芝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汪秋一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洪仁桂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呂佳徵、江幸垠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賴邦元、黃雅芬、崔玲琦、劉秉鑫、遲中慧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黃斯偉、潘進柳、彭幸鳴、高玉舜、林洲富、林海祥、周明鴻、潘翠雪、彭政章、劉興浪、吳炳桂、李慈惠、曾淑華、詹駿鴻、劉坤典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聖惠、蕭艿菁、許宗和、陳駿璧、林金村、陳貽男、郭雅美、李錦美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黃莉雲、鍾任賜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陳雅玲、李昆曄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葉居正、丁振昌、蘇清恭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陳顯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賴純慧、林英志、楊清安、陳欽賢、彭喜有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康弼周、簡燕子、李進清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馮保郎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曾文欣、蘇清水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李芳南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郭千黛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張國勳、方彬彬、李育仁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李泰陽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佳良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趙淑芬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坋妃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呂碧宗為臺北縣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鍾麗景為臺北縣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盧坤宏、許妙至、吳世鴻、洪慶宏、陳俊豪、陳炳宏、鍾豐駿、劉宗祐、柯慶麟、張俊達、張之維、林家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亮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秉欽、周士翔、辛福壽、林于莙、陳怡禎、李建億、許涴琪、蕭筑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尹玉、林鈺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貞、黃可欣、凌維君、盧怡璇、郭溫慈、莊淨惠、劉黛君、雲筱菁、王淳詠、林淑惠、李良益、黃怡萍、楊雅瑜、游秀月、吳俁之、宋建宏、竇恒泰、張銘杰、陳重江、林婉祺、萬明憲、陳淑芳、嚴秀芬、林佳慧、范國敦、洪善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純政、李亮瑛、歐嘉修、李薇、石志彬、黃啟晉、陳皇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暐廷、呂昌祺、劉巧蓮、李觀宏、李尚倫、何佳祥、陳炳仲、范振基、周沅錞、莊欣怡、趙聖傑、林逸瑋、黃心韻、陳彥伶、謝佳男、蔡坤憲、黃雪卿、高櫻芬、吳旻曉、許忠信、黃弼鑫、江增智、葉雯珍、官曉青、黃冠堯、蕭芝昀、徐苡瑄、陳淑慧、楊秉順、許文彥、鄭健志、鄭慶豐、邱信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琇惠、林鎧亮、金高徹、黃冠彰、林韋秀、李玫臻、林佳濃、辜信憲、李蕙瑜、李宸姍、潘建志、孫莞媚、許琇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庭滿、魏希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泉誠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0月1日

  任命黃滌蘇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歐正興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詹素景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曹玉琴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毛寶珍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黃鉅昌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加工出口區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紀茂嬌為國立政治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崑燈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金鳳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圳義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李宗榮、陳文哲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薛樂儀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許建榮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吉祥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李嘉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歐儒霈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蘇瑞榮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孫翼中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瓊文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徐國振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守信為臺中市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張振山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邱孝文、林瑞堂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吳定謀為雲林縣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林貽德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林世華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蔡志祥、王聖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文男、江政緯、許淑淨、陳慧玲、林月霞、黃子晏、莊鎮魁、王苑如、張又仁、林彥汝、謝依陵、李敏翠、黃中逸、劉冠妤、力麗蓉、楊茹安、洪銘駿、曾淑真、簡嘉慧、林正修、羅寶珠、黃懷慧、謝柏宏、侯辰亞、張孟妤、董水成、林美珠、楊琇雅、曾慈雯、洪淑華、林佳欣、簡瑞均、李應順、簡淑娟、黃慧玲、陳千鄉、陳盈琇、陳麗君、林巧芳、簡秀娟、吳美慧、劉宜茹、李秋儀、詹麗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孟君、賴耀明、林麗貞、胡克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芷菱、周欣儀、周伯彥、王韻婷、莊紫君、洪慧萍、詹孟霖、石雅茹、黃霈芝、李芸慧、林義凱、陳俊瑺、張家文、黃宜婷、楊儒樵、高子雯、黃于庭、林佳煓、楊淑茗、蕭文倩、周映柔、許家華、曾奕超、陳榮聰、林青樺、陳世峯、黃淑芬、高詩妮、詹孟訓、王脩涵、楊千林、陳彥琳、蘇士瑋、陳榮煇、黃小娟、林典慶、潘雅錚、曾國彥、張昀徽、忻雅蕾、高子元、張峻瀚、黃嘉彬、李綺倫、林怡伶、鄭明輝、葉婉婷、張顧霈、簡毓宏、黃乙娥、蔡牧函、陳冠霖、郭亦文、呂怡德、張卓維、陳立偉、蘇豊凱、陳怡璇、許芸瑋、李明修、李萱、傅祺瑋、李岳霖、許家豪、黃俊嘉、何意婷、杜睿宸、葉逸芳、方思遠、張家耀、李佳玲、廖文暉、張怡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賢、蔡式仲、陳玟伶、吳虹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昌、許雅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靜怡、杜英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正中、李季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沛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傑、葉淑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仁進、賴俊甫、王常勉、張婉真、鍾名茹、蔡瑋哲、蕭景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純存、李柏緯、楊惠婷、陳雅婷、陳盈穎、邱彥智、廖育德、張意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珮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瑾、林曉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詩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玲、張春敏、楊素鈞、劉秀茹、周柑杏、許美崢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0月1日

  任命徐嘉助、陳天來、蔡育佳、張文慈、林川智、江姿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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