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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監察權行使暫行辦法着即廢止

公布日期:37年07月19日 號次:第52號

總統令

三十七年七月十七日(補登)

非常時期監察權行使暫行辦法着即廢止,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翁文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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