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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9月09日 號次:第688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8月31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6屆委員葉金川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派楊志良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6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8年8月7日起至101年6月30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8月31日

  特派蔡璧煌為9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1日

  任命祝健芳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焄雯為內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統計長。
  任命黃珍寅為臺灣臺南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宋根瑜為臺灣屏東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王金富為臺灣宜蘭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官泰平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副典獄長,李兩枝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羅雪梅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林永富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李學玨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歐連發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德章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趙建民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分處長,謝翰璋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蕭幸國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林坤源為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李嘉娜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胡家滙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陳煌信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振全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羅清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張淑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徐景文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葉祖祈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洪良全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
  任命張學琪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簡麗雲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研究委員,連悅容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文賢、簡鸞瑮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組長,黃坤城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邱仙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吳裕湘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陳情受理中心主任。
  任命朱永泰為審計部臺灣省高雄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吳建興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張邦熙為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育寧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松、陳清和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市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趙建智、張献達、陳冠宏、鄒文耀、林晏民、江榮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威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萍、謝麗琪、謝欣純、張家銘、趙億豐、黃素勤、羅凱元、黃郁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介文、廖佩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信廷、王彥雄、張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燕儀、張瓊瑤、葉淑仁、鄭瑞府、翁正原、莊為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政憲、李淞煒、黃千峯、侯玉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彥、劉耕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家寧、李哲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怡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凱獻、王昌國、鍾若凱、黃國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健達、王淑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紋綺、蔡儀君、林怡君、簡良吉、沈婉婷、張祐嘉、洪秀菱、邱傑閔、許乃文、黃文池、杭君怡、潘信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力卉、陳博、洪瑞隆、傅榮傑、林慧婷、韓忞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秋嵐、沈宗翰、陳品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蘋、蔡孟穎、程宜錦、林一奇、張詩珮、江英良、羅婉真、莊婷婷、李應源、姜成旺、陳怡卉、龔書聖、孫宗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正杰、游博順、鍾權淇、簡育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湘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如真、楊傑涵、陳美如、黃啟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韋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佳慧、林振源、歐俊顯、鄭隆印、陳俊佑、孫偉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祥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美惠、劉柏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森厚、陳緯誠、林世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肅風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1日

  任命黃茂穗為警監一階警察官,陳烱銜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盧水泉、吳恒隆、林亞嫺、許子育、陳成志、吳竹竟、王鼎樑、邱錦田、林銘峯、邱文鋒、吳彬綺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任命林松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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