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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7月29日 號次:第687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17日

特派歐育誠為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消防設備師考試、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第二次消防設備士考試暨特種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0日

令免高永光、黃國鐘、朱新民、張瓊玲、董保城、馬傑明、胡祖慶、楊泰順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職務。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7月1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0日

任命李靜宜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方秀敏為財政部關稅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粘美惠為國立宜蘭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李明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李亮珷、佟立志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曉平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金水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楊茂森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鄭敏祿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盧坤城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謝燕儒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王美文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慶熙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蘇慶豐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陳宗權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邱垂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純彬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張新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涂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禚洪濤、方芷絮、陳兆虎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李永和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為賢、詹昭榮、彭宏志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德福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王蘭生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璧君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簡益謙為考試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麗明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林進修、吳宏杰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調查官。
任命羅如文為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日清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林崇傑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程為灝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甘雯為臺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炳煌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鴻壤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景和、黃肇崇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泰國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文政、邱美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致瑋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林達、林伯文、楊聰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仁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碧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蕙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依純、馮偉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靖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嘉慧、林慶郎、王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奕達、楊碧雲、戴采樂、張翊群、鄭琇玲、周貝倫、黃契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宏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靜茹、廖繼暉、黃月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佩芬、黃乾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筱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揚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丞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成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慶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0日

任命黃志育、吳信堯、陳英豪、張瑞昌、張曉暉、許蘭妮、陳科良、陳明智、李克賢、陳建志、石正雄、李忠諭、詹景淞、蘇建彬、黃俊源、李金宗、高志成、黃如元、楊肇嘉、羅文壽、蔡典致、劉福成、周敏峰、林鴻毅、林益慶、邱世正、林俊逸、吳玖盈、盧仁傑、周文彬、徐夢龍、徐光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1日

任命魏國彥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1日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鐘昱男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黃錦堂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8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

特派吳泰成為9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8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7月22日

任命賴來焜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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