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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赦免法

公布日期:42年03月10日 號次:第389號

總統令
四十二年三月七日

懲治走私條例施行期間,着自四十二年三月十一日起再予延長一年。此令。
茲制定赦免法[PDF],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陳 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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