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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7月01日
號次:第68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3日
任命朱金水、鄭彩堂、蔡鴻勳、何嘉麟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錦盛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曾瑞育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盧振茂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中興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蕭蜀陽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家仁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國璋為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葉雲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葉至誠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潘素禎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高靜遠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執行秘書,呂學修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王郁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周素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淑森為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境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虹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余宣、葉美慧、何奇融、林郁昇、林佳穎、羅國榮、陳任沅、李嘉晃、邱嬿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殷陳雅惠、何麗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孝謙、孔垂昌、林嘉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3日
任命周宏憲、許碩霖、李掄媛、洪子崴、吳長祐、曾品屹、張欣慈、簡家依、林芳如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4日
考試院第十一屆考試委員李慧梅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8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4日
任命簡秀昭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蘇郁卿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俊德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蔡昭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廖訓詮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劉明津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梁玉芬、呂淑玲、朱光仁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裕堯為智慧財產法院資訊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山佳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林汝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鍾浚秀為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張熙忠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李憲明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仲琳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容輝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沈原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芳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秉謙、林品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詩婷、許文瑞、張玉青、傅嘉瑜、劉昭麟、劉力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微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明德、顏伊屏、陳志怡、吳佳曄、游蕙綾、王偉漢、余文利、柯建安、張乃薇、劉彥伯、洪玉茹、蔡峯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儀萱、陳建福、許惠鈞、賴秋娟、江珩昱、陳俊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松泰、崔光麗、楊惠伊、洪佩華、巫鈺璟、范貴蟬、陳秀容、林益洲、楊斐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勳章、馬冠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中揚、張國振、陳壿坤、黃育珍、陳冠樺、林嘉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圓圓、尤敦正、黃貴星、張春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志閔、許明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昇元、蔡宗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廷雍、蔡慶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仲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5日
任命楊聰福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世通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李每林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呂信宏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羅傳燈、謝水勝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
任命趙秀真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瑞楠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郭文東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蔡宗憲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陳順天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鄭崇賓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素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蘋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千睿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淑芬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鍾佩宇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25日
任命鄭健庭、高元保、李志南、王評義、劉國光、謝畯安、傅志明、廖健玲、何宗德、陳智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