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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6月17日
號次:第686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5日
任命周梅蘭為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阮淑芬為行政院新聞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周崇光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金士先、劉昌信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徐孝德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蕭崇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鄭秀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所長。
任命游淑靜為國立臺灣文學館簡任第十職等副館長,張仁吉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
任命邱璿如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炎秋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曾定東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提存所主任。
任命蔣美玉、楊盛財、王靖華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張瑞弘、林麗明、王成基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林光基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山本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楊綉珍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組長,毛昭綱、林華娀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簡鸞瑮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陳情受理中心主任。
任命陳忠武為審計部臺灣省桃園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楊嵐傑、王偉徵、洪振哲、陳惠珊、高青懌、陳家祥、李佳霖、葉雅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玉玲、盧逸斌、林盛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美雲、朱炳耀、羅俊斌、莫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8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林昱梅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8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8日
任命趙正派為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宋龍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戴國憲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前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林聰明為教育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邱淑惠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派宋治青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陳福將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陳議標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徐秀暉為行政院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郭樹英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簡旭徵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進財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周玫芳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麟倫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李壽豐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培勛為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薛秋火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杜英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張建祥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許育寧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彭紹博、吳欣修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詹秀峰、吳竺軒、陳元美、吳展宇、陳嘉裕、楊凱文、李冠穎、許耀文、陳炯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慰宗、楊美蓉、黃美紅、黃美華、賴建仲、吳振宙、邵明芳、林光釧、高銘仁、林寶麗、簡秋蘭、翁文欽、許純敏、涂立榮、朱錫均、林麗、吳念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能清、姚用蓮、林怡青、張蓮屏、吳孟璇、陳意雯、李雪麗、張雅惠、林志洋、涂智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怡君、林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百蕙、鄭元瑋、方佳蓮、簡誠浩、陳立揚、鄒均鑫、洪嘉美、蘇惠凰、吳思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境瑞、蕭國樑、廖富堂、曾長春、岳夢梨、許獻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靜如、賴美燕、陳秀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宣凱、張育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敏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文昌、施介元、曾仁勇、林意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素菁、蔡孟君、趙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東軒、何道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宛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芳、范敏樺、何采芹、顏韶儀、吳祐菱、陳玉芸、陳靜儀、林佩瑤、翁慈憶、何宜芳、吳建學、邱創麟、莊渝淵、李威旻、洪文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淑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芳儀、康華容、林彥谷、許雅恩、吳浲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譚玉春、林玉珍、黃曉燕、林素琴、鄒宗枝、馮愛媛、胡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靛‧吉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傳宏、邱建堂、林青絨、蔡清村、謝安妮、賴麗雯、莊忠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偉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朝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至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健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6月8日
任命謝慶欽、李文乾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超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智隆、張尚明、張宏維、歐政翰、吳俊明、游文二、高灝翔、張浩賢、劉博學、陳華典、林邦威、江明修、林伯約、陳和審、賴科全、陳永鎮、李滄智、李慶朝、曾進成、楓昭彥、張偉城、陳俊印、林威任、林明智、陳耐革、蔡宗儒、邱惟亮、陳重仁、蔡宏勇、陳世賢、王彥人、翁藝展、高瑞宏、施雲騰、李喬弘、王維德、郭毅仁、黃茂源、童金盛、蘇詠敬、鄭安、李孟珊、劉啟正、潘明和、蘇輝雄、王盛豪、王思聖、林科良、陳保成、林俊興、宋世平、呂進展、吳志賢、游家德、陳淵武、丁李正、陳炳旭、張永吉、林進成、林宏仁、劉紹鋅、趙翊淵、王欽賢、歐柳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君強、蔡昇宏、王俊德、廖涎鐸、林保志、楊博超、陳君毅、林裕翔、陳文華、王建智、吳信男、楊振典、許傳生、邱捷鴻、徐溢聲、何士緯、林大鈞、李昆璟、簡勝彥、劉家興、方仕緯、蔡國華、林智翔、黃春霖、黃寶諒、黃至正、陳志鴻、張其能、劉明朝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心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曹莞勗、陳政彥、黃健智、郭毓倫、吳銘峻、許哲維、鄭景允、張程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舜道、陳義雄、吳政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