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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385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6月03日 號次:第68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2日

任命林建宏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元良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正倫、蘇惠璋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阮清華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鍾清豐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溫登有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陳敏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蔡易豐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佩瑛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陳慧玲為交通部觀光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派方文志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廖崑亮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劉連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劉淡紅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淑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章立言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榮明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一平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洪孟啟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何瑞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蔡麗娟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林登讚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陳秀惠為臺北縣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能堂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文漢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劉承志、吳毓源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連榮為雲林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余坤龍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張寬煜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鎮海、湯宏忠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楊伯廷為嘉義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蕭建軍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涂君儒、董俊仁、江本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健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韻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志漢、林鑫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孟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盛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傳杰、朱美娟、傅昱瑄、黃敏慈、張繼元、林明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學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文震、柯鈺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宏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奇正、阮玉女、王佩珊、陳秋雅、范忠賢、周國順、林作庸、楊月仁、歐陽誌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漢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宗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展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明韞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謝穎政、魏佳韻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劉湘琦、何采藻、范瓏馨、洪麗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明銓、歐泰林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2日

任命曲來足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高俊傑、鄒湘桂、李俊德、謝志坤、劉勵承、朱志忠、林汪俊、林昶伸、劉智元、陳國維、傅宗人、陳鵬宇、王家騏、沈健民、龍凱黎、邱弘棟、吳嘉賓、徐昌錦、湯鈺光、李重毅、王俊傑、蕭國存、高富虔、林志明、侯仁育、陳珅竑、莊士賢、陳映任、陳松裕、許坤池、項榮亞、劉遠智、陳儀峰、陳聖文、楊錦隆、曹玉麟、賴正豐、高世昌、林世明、林禹璋、黃吉弘、林正中、李招育、王中正、蔡智欽、蘇俊碩、呂柏賢、朱偉煜、鄧勝文、張維正、張勝雄、劉昱汶、趙中銘、葉達鑫、林譯洲、陳俊良、江明富、康志佳、林光文、張寒白、林霄、吳志宏、朱嘉和、王中龍、李志勝、蔡易良、楊重光、夏嘉苰、張瑞昌、趙嘉森、廖啟城、邱文總、黃俊銘、歐瑞德、林青錦、陳昌旺、曹天勝、高玉璋、邱獻毅、劉明通、艾斌蔚、邱建宏、潘健雄、游騰正、張東如、王雋霖、侯松榮、曲有光、周世強、王俊哲、潘文賓、董致宏、宋俊儒、陳侑德、吳宏仁、蔡光益、黃聿淳、翁瑞材、張瓏鏵、高智超、侯嘉玹、陳育徽、林文蕉、顏碩男、林維翰、林昆旺、何瑞添、陳坤助、陳正宜、李國銘、蕭金賢、陳銘棨、莊誌、陳源桂、許明煌、麥榮盛、林有德、洪銘鴻、蔡同雄、洪財福、陳哲夫、葉印琮、張景超、張永昌、廖建信、李國志、林俊德、邱錦樑、陳建存、劉明綺、洪嘉鴻、蕭時君、粘金隆、詹五延、林源森、沈俊甫、王世銘、劉明勇、蘇讚懷、梁堂福、傅文一、廖駿佳、李桂祥、楊政、張信智、黃碩得、歐譯文、朱正桐、陳志豪、黃皆涵、黃順益、曾友弟、黃進豐、吳東城、吳建欣、蔡正杰、李俊賢、李作安、李俊杰、張渙漳、林一統、蘇浚宏、詹清林、程錫國、林欣恆、吳振長、鍾金房、鄭勝賢、許世賢、張毅偉、王信貿、陳苡宸、張柏興、陳志明、李大智、朱金樹、王朝坤、吳加益、李欣典、楊政誠、薛鑑文、周勖尊、彭安盛、吳英源、吳秉灃、陳嘉瑤、鄭伯瑩、李亦偉、洪明祥、李嘉元、黃昭潔、盧俊彰、陳政義、簡甫昇、郭國義、余大維、邱鴻文、吳合凱、陳弘文、蔡瑞澄、黃文壕、陳泰仁、張佑賓、彭少民、王耐凡、陳明杰、蘇哲民、周旻毅、方志清、胡瑞宏、梁志正、賴俊男、蕭玄益、陳仁豪、盧月明、邱文彪、廖翔翊、郭政賀、李穎治、黃政郁、陳梓松、黃永信、李豐裕、沈忠漢、陳元善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

任命宋秀玲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百宏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沈俊宏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廖瑞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秀英、張采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林進財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
任命陳金川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林國慶為司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簡慧娟、李協明、詹日賢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林勇奮、戴見草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陳坤地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王碧芳、李玉卿、許瑞助、蕭忠仁、陳鴻斌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曹瑞卿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林楨森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張正亞、楊志勇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林海祥、陳鴻清、趙義德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李行一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解惟本、趙炳煌、許瑞東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張健河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徐奇川、黃益茂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兆飛、陳添喜、吳爭奇、鄭新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黃斯偉、林曉芳、張天民、黃漢權、張益銘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謝順輝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許仕楓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黃淑珍為臺灣高等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張浴美、謝說容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楊真明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林欽章、胡忠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黃建榮、王俊隆、李淑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朱玲瑤、黃三友、曾逸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洪碩垣、郭慧珊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鄭培麗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鄭景文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陳志祥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賴淑敏、蔡孟芳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陳順珍、王佳惠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彭政章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羅培昌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王義閔、蕭文學、施錫揮、李進清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鍾啟煒、林洲富、黃家慧、陳宗賢、陳學德、王邁揚、劉正中、林三元、陳葳、劉長宜、簡源希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王靜秋、唐光義、朱光國、李國禎、黃文進、鍾堯航、林新竑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林宜民、許秀芬、巫政松、陳春長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周瑞芬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王銘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陳興邦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張松鈞、李莉苓、洪純莉、黃桂興、陶亞琴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謝明珠、陳景祥、鄭麗燕、熊志強、莊訓城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王淑滿、李英豪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李水源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陳義忠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彭振湘、柯顯卿、蘇義洲、蔡美美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葉惠玲、田幸艷、黃瑪玲、林育幟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陳顯榮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賴純慧、陳連發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周素秋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江汶珠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呂秋慧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許芳雄、林春美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王碧惠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明勝為監察院簡任第十職等調查官,楊彩霞為監察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三民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陳福成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呂蕙雯、傅俊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6日

任命戴龍輝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饒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許淑芳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樹吉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傅素瑛為國立中山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黃淑媛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炎銘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洪勝雄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王秉晟為臺北縣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方為臺北縣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育民為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羅天岡為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溫代欣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陳朝旺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朝能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陳岸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劉培東、林吉利、林琴容、連忠勇、陳殿寶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顏水坤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嚴志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明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紀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志文、莊麗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均、黃秀玉、楊凱婷、吳冠儒、許雁茹、劉美懿、黃清華、吳亞遜、林怡瑩、林淑珮、盧志銘、劉佩怡、陳介中、李郁瑤、葛韻、李力行、廖采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童啟銘、王馨羚、林柏錫、鍾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榕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惠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君、張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滿、陳建中、謝瓊昭、歐怡彣、魏碧蕙、張聖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偉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釋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昌立、李岳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國綸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6日

任命楊明蒼、張建文、陳俊吉、林志強、江東雄、巫有麒、郭賢毅、楊文良、蔡景棋、何進榮、張克勤、劉煜豪、黃盈貴、邱明泉、李聰凱、吳盈裕、吳勝中、謝蕙隆、黃俊銘、邱英仁、謝永峯、郭力豪、劉邦明、謝兆菘、蔡清澤、蘇公雨、陳國屏、陳嘉正、陳建勛、陳丁誠、陳志伸、馬鉢賀、蘇南銘、茅富雄、何文遠、胡晉瑞、涂東誠、徐彬源、劉國文、陶占偉、洪健隆、陳龍慶、賴星光、蔡鑫村、蘇唐儀、莊國松、哈遠得、呂政軒、許家榮、鄭宗龍、黃偉庭、王偉年、岩東宏、鄭偉男、宋文中、呂俊杰、余政界、吳雋祥、張政儒、王錦祥、張啟民、黃世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任命林文燦、陳坤炎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時華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周國經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靝佑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薛大勇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桂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宋華聰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蔡漢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天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袁致傑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國棟、杜惠錦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方彬彬、蔡文育、江翠萍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雷雯華、陳介源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鍾任賜、蔡明宏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洪英花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吳光釗、林銓正、周政達、蘇素娥、江振義、李正紀、邱瑞祥、詹文馨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鄭威莉、鄭純惠、謝碧莉、彭昭芬、陳憲裕、李春地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李麗珠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謝靜雯、黃仁松、謝肅珍、凃裕斗、郭玫利、張意聰、范惠瑩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施柏宏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陳美延、王增華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鄭陸山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立賢、吳明華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謝松枝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徐夢瓊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林明輝為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魏嘉生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張玫玉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黃文輝、吳濟綸、顏佳瑩、楊智惠、蕭志強、吳雪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惟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郁珊、林家德、林富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乃綾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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