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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5月06日
號次:第686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7日
特派歐鴻鍊為中華民國慶賀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獨立30週年慶祝活動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外交部部長 歐鴻鍊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
任命林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素麗、王裕容、吳麗燕、陳美貞、陳金蘭、許愛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秋芳、范美蘭、林喜信、林金龍、張婉芬、馮文進、陳孝淳、郭美慧、郭麗雲、龔素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惠美、吳淑滿、凃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冬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文忠、戴漢德、王佩茹、魏蓮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碧媛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
任命林易慶、陳威良、洪正欽、林立軒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梅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蔡得勝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蔡得勝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8年5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
任命林國英、張德勇、陳郁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春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