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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4月29日
號次:第686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0日
特派李雅榮為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98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及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伍錦霖為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陳皎眉為98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不含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中醫師、心理師、營養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0日
任命黃宏森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林耀垣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明誠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黃美賢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美妃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黃當賢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德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朱建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孫明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張建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黃金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王仕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李淑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方尚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濟民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洪幸元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詹德恩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纂,李建忠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朱耀平、黃惠瑛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林勝利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陳映如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徐培元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林妙津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展翼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周萬順為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吳昌發為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王榮進為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招譽為臺北市體育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謝小韞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北市立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吳明昌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榮訓為高雄市政府資訊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龔天發為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潘昭榮為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諶錫輝為臺北縣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林寶為臺北縣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毓彥為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敬榜為臺北縣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鄧民治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呂碧宗為臺北縣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貞儀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蓮芳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宗錤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范國銓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劉仲成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毓雯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榮枝、葉澤山、方進呈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張紹源、蔡宏郎、洪得洋、王崑源、余保憲、蘇金安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存聰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曾智勇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鍾家治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柯木順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紀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弼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峻賢、陳怡君、徐麗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家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豐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容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瓊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銘興、陳河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承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宏達、馮及安、呂姍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喻閔、文碧真、黃靜宜、郭台英、周欽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添鴻、張益松、陳怡如、張宏銘、劉美櫻、魏梅英、鄭頌德、林信榥、陳巧玲、盧枝永、劉雅欣、鄭春子、劉建忠、李浩榕、張嘉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雅惠、余熅錩、黃詩雯、張麗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靜、劉廣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翠莉、陳嘉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貫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佑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佳偉、高慧玲、陳建儒、張惟琇、林美伶、張維珍、林敏勝、陳美虹、郭玉敏、吳佳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世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明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永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婉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用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美珠、張芝婷、鄭淑貞、李亦偉、吳名秋、林瑋浩、何松岳、洪崇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煥文、王鉦元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李雅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葉松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0日
任命林育碩、陳柏儒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1日
任命羅光宗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何榮村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陳瑞鈴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
任命唐敏耀、黃順超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丘信英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兼大隊長,黃晁明、許文勇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鐘景琨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胡景富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淑芳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隊長,葉世文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龐立珊為內政部警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羅由中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陳華玉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洪正彬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豊鈐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蘇俊榮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何瑞芳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鄭義熙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黃燕輝、陳偉晃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張明德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王如碧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柯綉絹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定方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黃細清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曾金龍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張義卿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陳官保為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所長,王孝婉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賴春綢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楊文華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羅榮鎮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李泊言、梁學政、顏仁政、劉姿君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財順為教育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王順益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忠孝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威志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華春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閻鎖琳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曹衡麟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彭清廉、趙依雄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美花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派呂正欽為經濟部工業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傳茂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姚嘉耀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周文祥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劉詩宗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邱東明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派羅坤龍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史偉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鄔廷祿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燦煌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派伍勝園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正壹為僑務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沈文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燕林、李建國、張嘉翔、林家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泳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雯、楊欽文、洪智銘、吳尚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萍萍、徐靜遠、張世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亮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家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瓊津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21日
任命宋睿褀、戴勝童、劉時銘、曾勇興、林富達、吳佳芳、陳周呈、蔡榮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晉良、吳村修、巫欣怡、蔡文慶、黃柏銘、王翔正、楊志臣、張惠如、劉金龍、陳少文、古佳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