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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4月08日
號次:第685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3月30日
任命劉澤民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文源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許秋煌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局長,詹昭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偉宏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黃純英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曲同光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依平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葉芳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楊素娥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君如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派左珩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派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馮文復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靜如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張海南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皇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陳淑娥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
派曾竹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技術勞務中心簡派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志平、侯榮輝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施柏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徐森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吳坤銘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郭克忠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廖永剛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葉濟蒼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楊德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邱志浩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吳靜如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明煜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李柏昌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副所長。
任命丁再興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梁正亮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榮郎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張瓊文、林文舟、劉介中、姜素娥為最高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
任命徐卿廉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盧世昌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錦佳、張建祥、石明庭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李耿南、許庭郡、張水源、蕭錦利、曾煥卿、李國商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程本清為臺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江美桃為臺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洪啟昌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范萬釗為新竹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柯呈枋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賴振溝為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定川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劉學焜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龔金德、潘政德、葉甫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吉彬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廖復山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明恩為台東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書福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邱金寶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王忠銘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廖瑞榮、方富雄、林音孜、王智勇、陳弘、鄭於雄、楊培俊、謝慶章、吳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嘉、饒詠傑、林信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介文、朱瑞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樂可強、林宜謙、郭佳勳、陳韋智、林曉微、徐詩怡、朱峻立、高靖宇、黃姿瑜、葉懿珊、梁浩彬、林子雅、許珮漩、梁恒瑜、林怡良、張麗玉、詹麗梅、黃正吉、張佳雯、劉憶郡、郭佾雯、許尊淵、葉美妙、蔡佩君、朱瑞雄、鄧政傑、汪家儀、蕭淑仁、陳惠君、吳雅玲、龔辰芳、常淳瑄、黃惠欣、賴香君、蕭芷甯、柯乃菱、陳奕璇、余靖瑩、李香君、李志宏、歐欣怡、黃如珍、劉乃綺、陳怡麟、高文斌、林恆卉、連偉迪、吳一憲、呂昭德、陳智斌、沈裕智、楊熾能、吳幸純、余秋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瓊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清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壬奇、廖健男、楊仙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雲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癸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有為、劉恭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
任命蔡震榮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阮冠為內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施宗培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主任。
任命王彩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文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鄭至臻為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呂紹力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賴慶贊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張治祥、王秀時、李嘉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偉政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貞儔、陳秀琴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芳雪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美芳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惠文、趙信威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于秋姑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吳異像為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賴鏈墉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務長。
任命湯培鈞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務長,賴美齡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鄭堤升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陳家美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朱應翔、汪南均、曾文鐘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邱茂榮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高智美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英正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莊啟勝、吳文政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林津鋒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文中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胡原龍、陳志全、廖江憲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方娜蓉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許月雲、孫小玲、鄭銘謙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林惠、吳文忠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涂達人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謝錫和、趙中岳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陳玉珍、林邦樑、劉靜婉、蔡秋明、黃東焄、羅榮乾、王壬貴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楊秀蘭、丁樹蘭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郭武義、楊慶瑞、何景東、呂幸玲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邱克斌、范文欽、蕭博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呂乾坤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李豫雙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陳文哲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顏榮松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在培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洪志明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張溢金、陳佳琳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謝名冠、陳幸敏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簡文鎮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林秀濤、黃惠玲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林天麟、吳宗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吳巡龍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
任命高大方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王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陳鋕銘、陳昆廷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曾昭愷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葉至誠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朱興華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許錦源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謝瑞文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馮建春為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段勝雄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施慶藏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派方淵民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派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顏嚴光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高振民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晉源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蕭登科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王世堅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馮欽賜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滕春慈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魏勝之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昱宏為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楊振忠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劉定萍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炳輝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詹志銘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毛振泰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世庚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酈瑞瑜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許明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登楨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鄭錫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宏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分局長。
任命洪世芳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朝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政學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任少玫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冠甫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朱慶莉為臺北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彩雲為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瑞琿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祐賢為臺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楊敏瑞為臺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年水為臺北縣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徐大光為臺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陳錦潭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彭富源、許滿顯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楊仁鋒為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楊仁鋒為臺中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清智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慈光為嘉義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吳宗榮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存永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許正忠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瑞忠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學焜為高雄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棟霖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林昆賢、曾國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正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渭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國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馥郁、何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饒貴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芳媚、謝秉睿、丁肇發、林佳賦、陳景崇、陳相全、連珮琦、賴文玲、林珮君、謝儒泰、魏毅坤、熊建璋、蕭如娟、張素梅、王莛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蘭、謝鎮鍵、侯乃文、李世勛、蕭志亮、郭太郎、游賜欽、陳瑞豐、劉雅文、陳英秋、陳俐伶、毛麗雅、曾世忠、許怡茹、侯俊忠、謝東霖、梁文光、蘇成就、陳永杰、單超治、周敏生、方清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美惠、林夢庭、朱哲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信平、余嘉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信、黃祥華、陳祐銜、何世勝、陳郁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世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嘉聆、陳韻如、張淑玲、陳玲莉、田修豪、蘇芳旻、陳怡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麗惠、邱琦智、施美蘭、游良言、魏琮茂、張維明、黃芬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貞妏、賴文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鳳玉、韋秀芬、黃鏡樺、陳鴻文、楊貴閔、李献生、林燕雲、陳東村、杜明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家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聖維、李錫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昭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知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榮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雅貞、蔣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雅 、陳如玲、李沛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杞文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聖 、何俊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增成、林佑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啟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錦華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3月31日
任命黃泮池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林一民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紀精明、吳珮如、李承勳、鄧子震、王雪如、張智翔、王煌翔、謝子揚、張又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孟鋒、盧建羽、高敬欣、張弘杰、李旺城、翁林祥、彭議霆、超智、溫翎懿、王靜茹、林瑜敏、周宜禾、楊乾聖、羅光智、林瑛瑛、鐘仁偉、陳文品、王雅亭、陳怡凱、戴偉帆、邱詩分、薛慶齡、黃竣揚、蘇愷安、洪雨鑫、黃建中、李立智、陳偉瑜、林成翰、莊雨倫、陳立明、許耀澤、李建賢、鍾旻真、陳湛鎧、簡渟哲、楊宗霖、黃朝鈺、蔡奇紘、陳興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子翔、蕭智元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1日
任命鍾孔炤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1日
任命李四川為臺北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4月1日
任命施炳煌為臺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楊金埔為臺中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