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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屠宰稅法、房捐條例、使用牌照稅法、筵席及娛樂稅法

公布日期:45年01月03日 號次:第667 號


總統令
四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茲修正屠宰稅法[PDF],公布之。此令。
茲修正房捐條例[PDF],公布之。此令。
茲修正使用牌照稅法[PDF],公布之。此令。
茲修正筵席及娛樂稅法[PDF],公布之。此令。

總   統 蔣中正
行政院院長 俞鴻鈞
財政部部長 徐柏園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