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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8年03月04日 號次:第685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0日
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691號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銘傳大學創辦人包德明,敏練慈愷,英姿高華。少歲卒業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系,復獲美國衛斯里大學榮譽人文學博士學位。崢嶸歲月,創辦銘傳女子商業專科學校,深化女性高等教育,涵養優質經貿知能,勤教嚴管,琢玉揚芬;術業專攻,績著杏壇,嗣改制銘傳大學,接掌校長計四十二載。其間迭任亞洲女子足球總會主席、中華民國國民外交協會理事長、國際教育兼管理科學基金會董事長等職,推展國際學術合作,促進國民體育外交,殫誠畢慮,靖獻多方。曾獲頒國內外傑出教育家獎、艾森豪榮譽獎章、中華精英金龍獎、傑出婦女獎、地區領袖獎暨婦女運動傑出貢獻獎等殊榮,潤色鴻業,雋譽芳騰。晚歲膺聘總統府國策顧問,立論建白,謨議襄迪。綜其生平,巾幗鬚眉,時艱見其果毅;興學育才,陶甄允為梁棟,懋猷儀範,彤史昭垂。遽聞上壽歸真,軫懷彌殷,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馨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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