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6755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3月04日
號次:第685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0日
任命郭素卿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李忠正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史中美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黃玉嬌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周賢洋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連永杰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陳瑜朗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
任命呂光宇為桃園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尹維治為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金埔為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蕭煥鏘為南投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典葵為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王文漢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張建智為嘉義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松薰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耀垣為宜蘭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許鴻志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許志雲為金門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梁峻晟、孫紹睿、詹培萱、李廣益、邱俊誠、石春滿、杜玟玲、陳鴻彬、林慧玲、廖效詮、謝明吉、謝明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西文、林秋蓮、孫經紐、陳淑敏、劉明瀅、黃美玲、于曉雲、張素茹、葉雙進、吳翊瑄、林麗貞、陳麗華、陳孟雪、梁煌坤、楊琇惠、姚鈺禪、林怡君、郭進益、劉敬慈、馬春蘭、蘇守彬、黃素梅、林謄樺、吳英仁、林雅雯、王麗青、張祥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清泉、呂明旗、方賢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式芬、謝玉鳳、劉文順、蔡國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明青、余德賢、林陳儒、范玉敏、蘇美華、洪雪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祥伶、李定宇、陳慧菁、張重仁、陳澎璇、童美華、黃秀鶯、黃秀珠、余淑珍、丁靜航、吳秀美、黃淑芬、林秀靜、余金鴦、施宣祺、洪政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國良、陳玉蓮、陳玲慧、張麗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雲龍、羅淑琴、胡玉美、劉碧惠、張秋珍、沈欣怡、林惠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宜彥、簡良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啟弘、黃怡勳、王吉照、游瓊容、江逸杰、林喬賢、洪明琳、李培銘、張勝欽、黃政義、顏玉林、陳素端、吳藝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素鳳、陳巧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英華、林建志、方玉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慶安、李宏謀、曾福錦、周英俊、陳桂慧、鄭淑惠、杜惠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文輝、陳成功、王秀鳳、李泳潘、李淑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異民、鍾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鴻、陳志衡、陳定傑、蔡永居、翁明麟、李程遠、陳彥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雪、陳瑪莉、龔麗吟、張麗慧、徐素惠、李雲秋、蘇聿亭、賴富足、鄭麗玲、黃雅琳、蔡碧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祥郁、方欽鎰、廖秋玲、張啟明、黃雅伶、顧志強、易正珠、吳翠萍、步鴻英、何文林、王文順、洪國文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葉健群、張美玲、曾靖惠、張志遠、羅建明、黃淑量、林瑞泰、呂俊旻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蔡素蘭、蔡延祥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0日
任命許譽霖、廖瑞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家豪、葛耀陽、王梓如、張倩綾、余坤霖、許鶴鐘、陳輝航、林博羽、陳俊誠、洪詩彥、胡維翰、林婷微、游任白、林聰和、黃俊華、張鎧倫、鄭愷閩、陳益宏、鄭孟軒、辜欽祥、謝博丞、黃家揚、許崇儀、江唐瑋、劉宜秀、吳培瑋、何依芸、李立偉、楊漢鵬、廖蒼鵬、魏宏哲、柏明儀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3日
任命李斌為臺北縣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卿敏良為臺北縣政府文化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3日
任命劉志傑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功漢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
任命蔡福隆為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梁元本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胡聖芬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新聞參事,邵平雲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錦雙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東明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旻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淑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蕭長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蔡進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單福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榮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李鎮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顏久榮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細明為臺北市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幹事。
任命高明秋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王孔瑛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謝碧珠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陳瑞基、吳清水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詹光裕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陳碧芬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胡景銘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周志聖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郭憲鐘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林惠瑜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吳炳桂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王金陵、郭博益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邵玉琴為國家文官培訓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秀惠為臺北縣政府新聞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呂春萍為臺北縣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垣滈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戴鳳隆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方盆為臺南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羅寬惠為臺東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劉金嬌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徐儷庭、郭貴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盛、陳光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麗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司經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邦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秋貽、陳怡靜、陳曉寅、黃慈涵、陳麗惠、潘俊華、仇禹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卉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憲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美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峰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嫻、黃淳青、蕭徐明珠、劉全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麗君、李良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士原、羅欣寧、任士慧、陳邦琦、滕一珍、林頤明、黃正諭、饒春華、李峻源、簡琦峯、李子健、尤碧鳳、許雅萍、劉佩欣、張夜明、錢如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迪莊、趙祖善、彭武、劉正倫、李士寬、王麗卿、劉紹荷、蘇淑美、王惠玲、謝宜蘋、莊曼麗、劉乃蓉、吳淑芬、董月芸、丁素宜、譚淑華、廖姿婷、陳書璿、王文英、王素嬌、王芷華、李德全、游麗玲、陳秀瑛、彭美烘、彭仁傑、高麗貞、陳惠美、郭沙莉、李佩孜、李培禎、林碧茵、陳國正、邱玉香、賴璿、洪蓉蓉、葉靜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揚帆、簡燕鴻、莊玉霜、陳朝銘、林威助、蘇錦治、卓玉真、何宜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賢正、黃玟玟、劉文峰、張嘉原、陳東泰、盧柏安、陳月霞、鍾美雲、曹瓊文、陳麗晶、康綉惠、殷家婷、蔡詩欣、陳惠玲、林佳穎、傅聖煇、張惠嵐、賴詩婷、賴建鋐、葉爯青、黃子芳、戴均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繼森、蔡昌文、胡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漢城、林新浩、陳甘澍、黃順良、游朝楨、吳寶玲、謝明憲、徐金英、何惠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芳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合洋、顏淑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嘉琳、陳怡豪、呂季蓉、廖信智、趙玉樺、劉佳峰、陳正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慧君、江朝鴻、李蒼賢、黃淑貞、邱灔卿、林佩諭、楊貫文、謝豐嘉、段書祥、張秀英、林美雲、陳春蘭、張阿香、王麗香、袁靜珍、田家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佳敏、隋仕萍、蔡清涼、謝尚暾、何金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文龍、楊東潔、許錦玫、賴振榮、陳珠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芮健學、黃耀欽、許國泰、趙榮上、許美玉、王夢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4日
任命張玉燕為外交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
任命吳自心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孟建中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施慶堂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朱兆民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邢泰釗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
任命曾漢洲為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蔡三連為交通部觀光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秀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謝錦河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宋安濫為宜蘭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廷政、王韶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宣旭、呂如琦、段立飛、葉清燊、陳冠奮、莊寶國、陳台生、邱毅文、吳明妥、簡勝華、董良造、楊肅建、顏生良、蘇文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進龍、韓素蘭、鄒慧蒂、陳登龍、黃嘉偉、夏海如、李易芳、陳世賢、林祖運、陳美華、譚湘吾、黃秀子、徐敬輝、林嶽勳、黃祈貿、陳有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綺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慧英、陳翰威、周基祥、劉素芬、鄭琇鳳、江珮如、劉秀娥、彭美淇、許雅筑、張世函、魏明霞、沈美韻、黃全祥、陳淑華、鄒懷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郭逸姍、藍文榮、王秀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鳳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耀應、劉淑芬、王克強、柯玉放、洪秀雲、藍美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立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洞龍、陳明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汶伶、張翠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修立昌、葉國英、林碧月、黃若蘭、陳彥守、李華芳、黃烱錡、于正平、王碧玉、翁素華、宮兆芬、徐俊課、黃培淵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4日
任命李則沂、施信宏、施怡昕、李秉融、鍾哲凱、張淯閎、黃挺軒、黃凱斌、林昆霖、林瑞昌、江長柏、黃敬淳、馬辰維、蔡碩軒、蘇文鋒、曾德琳、李侃坤、陳泓匡、林孟勳、蔡念臻、黃伯勲、徐浚哲、邵子瑋、毛鴻麟、林君豫、杜茂玄、張鉅樑、吳亮志、王淳、林湧森、李維佳、陳弘軒、黃星擇、李東洋、吳昭政、徐銘韡、滕銘格、趙婉喻、黃雅琳、林昀澔、張家榜、紀宜蓁、謝儒範、馬紹容、詹承穎、梁杏安、陳建良、蔡沅樺、曾英叡、鄭閔育、郭佳眉、王馨敏、許書彰、林文禧、蘇郁棨、李一儒、郭政德、石佳育、廖建勛、林孝純、張瑞祥、王鈞彥、邱千育、凌國欽、郭柏岑、謝雨致、陳信宏、劉昱彤、莊淵超、楊仕名、王柄順、張榮峻、鍾鎮州、林晉億、張簡維旭、毛桂生、簡大程、許文華、高新福、曾紹威、楊博堯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2月25日
任命蕭秀楨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何晉滄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葉明哲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倩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美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石美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之瑛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吳明蕙、黃惠珠、林淑瑛、賀麗娟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施顯超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
任命林夏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高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董龍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鄭有諒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梁仲賢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謝美齡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月華、魏碧珠、倪葆真、葉惠美、王正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蕭柊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朱慶誠、范美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徐政競、管立豪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長立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戴玉燕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燿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 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陳玉慧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洪慶峯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張銘基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邱成煃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蔡長銘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溫忠元、陳正鏞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李順保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曾石明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葉盈池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蘇麗瓊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吳義隆、潘春義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王乾勇、張良州、洪麗紅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楊仲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吳有進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盧協昌、顏志光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何子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進益、李傳芳、劉芬芬、朱樹域、蔡耀德、林招芬、張秀絹、李雯華、黃玫溱、黃昭燕、謝彩鳳、陳幸玉、江麗珠、蘇翠玲、彭淑貞、游薰伶、廖雪蘭、莊麗煌、殷世朋、陳寶姬、黃愛惠、李素瑛、吳義生、王萱寧、胡亦君、曾焜蘭、林佳玲、詹慧姬、陳長桂、黃瑞珍、黃月霞、呂佩莉、胡瑞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明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美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高翔雙、蕭百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竹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天雄、林晏如、鄭美雲、陳泰興、游勝雄、林明霖、樂嘉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文宗、李惟義、陳錦鳳、謝寶慧、廖婉君、范珠琴、陳富、鄞新松、陳似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國安、朱淑玲、王孝榮、黃月香、莊英斌、陳寬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莉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吉昌、李貴信、楊敏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榮欽、林惠珍、陳雅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鈴宜、林旻伶、曾連庭、陳雅鳳、陳秀雄、翁麗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祐綜、張靜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武雄、賴慧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詠遵、沈崑章、黃聖原、蘇錦娟、黃憶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秀香、黃昇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任宛喆、林燕香、張素心、胡嫦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勝雄、陳裕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瓊瓔、宋廷珊、李媛媛、陳文娟、葉富美、洪靜誼、張秀華、許銓倫、魏秋金、郭炳志、王麗惠、洪蓮枝、黃正煌、廖振宏、黃平吉、王昭惠、林瓊娥、蔡于婷、顏淑芬、黃美瑜、廖俊祥、溫秀英、鄭淑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啟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