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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8年01月23日
號次:第684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19日
任命陳興照為新竹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特派邊裕淵為98年第一次至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任命鞠維國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王承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符樹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委員。
任命陳進丁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金士先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伯達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健智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徐孝德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詠心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吳桂茂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開元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吳崇權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黃瑞呈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于作亮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陳焜元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林天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佐琦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廖清輝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忠仁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漢忠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昌嶼為司法院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鏡滄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吳福輝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龔鄞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陳若蘭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執行秘書,劉籐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執行秘書。
任命鄧金來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鐘慶雲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張國欽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派傅式治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徐志華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余念梓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鐘萬順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邱成煃為臺北縣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坤榮為臺北縣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方國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珠、郭貞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希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如芳、張芬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馨怡、王義善、廖偉志、石榆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玫婷、曾靜嫻、黃慧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聖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燕、莊秋月、洪旭良、鄭芳宜、劉美玉、謝佳真、李佩珊、李姿怡、盧文平、謝孟桂、蘇心怡、連唯盈、賴妍帆、王曉萍、許惠喻、江佳芩、林慧姿、鄭耀爵、曾梅卿、張至寧、邱菁眉、施金桂、劉式儀、鄭念親、賀迎春、周錦慧、蔣淑惠、陳麗君、黃靜怡、林月琴、黃顯欽、陳尚梅、許杏如、王文志、李元昌、曾怡芬、何坤長、黃書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柄勳、楊曼孜、柯光峻、徐宏明、薛雅云、林佳欣、彭毓文、陳心怡、璩玲玲、蔡明美、魏文華、朱碧華、欉俊杰、陳信宇、陳依伶、冼秋霞、林美瑛、林怡君、王立華、郭俊佑、楊永年、李宜娟、陳婌娥、洪敦彥、謝木堂、陳宜君、游庭婷、胡秀芬、江宜祐、葉守儀、蔡榮聰、劉介文、吳志維、黃文慶、拉娃‧布興、王大維、施合隆、曾仰聖、賴佩祺、翁綉雯、張凱婷、黃怡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大為、陳心平、林文永、林碧娟、朱美華、江佳倩、林志中、吳盈萱、高仁平、黃蕎汝、何阿柳、朱貞玲、許美凉、湯韻華、鄭安伶、陳景崧、吳晉德、謝坤燃、顏晨育、沈育佳、許文豪、蕭博勳、謝岱穎、劉文光、廖鳳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秀美、簡珮如、郭美萍、黃恒香、吳佳原、吳筱萍、陳怡如、洪榮雲、洪明義、潘永基、蔡淑芳、陳毓瑞、黃民祥、陳明智、陳文曜、黃俊傑、蕭夙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致皓、許筑茵、田文隆、高文傑、陳榮芳、張志仲、楊國瑜、詹昀憲、林倩宇、王克仁、黃姿菁、唐素珍、蕭慧選、李佩蓉、鍾淑麗、張鳳英、林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富晨、黃奕傑、謝函純、鄭婷文、陳思羽、趙深鎊、吳靜蕙、陳少敏、賴大瑋、朱佳顯、楊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惠、徐鼎堯、洪聖峰、傅裕仁、鄭羽婷、黃俊傑、張秀羣、張信慧、蔡奇男、陳盈方、張原豪、曾宏裕、王景龍、陳文躍、陳萱瑜、黃建維、林志旻、劉正偉、林謙燕、吳忠煌、王淑惠、許麗堅、吳素珍、徐志鈞、呂黛莉、游佳璋、田瑞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任命阮文得、林文偉、董盛茂、廖柏森、羅國勝、陳泓名、鄭茂輝、王添寶、呂清富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2日
任命黃紹祥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張琬宜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林正惠、陳冠中、王萬里、王啟文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德立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連玉蘋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全能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周俊榮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胡念平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莊瓊枝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高菁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許淑真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茂景為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振利為臺中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謝秀琴為彰化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張江水、黃定川、張耀文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曾元煌、洪仁聲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恩惠為嘉義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徐中強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劉當安為臺南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丹明發為宜蘭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昌嶼為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奇諺、林節、陳莉華、吳悅美、石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憶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菀淇、黃奎輝、朱偉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萩娟、洪杏旻、黃孃慧、李惠悌、曾文昕、何慧敏、黃義中、池珊菁、謝宛真、林志坤、廖云菊、林文媛、莊淑燕、莊秀蕊、魏淑娟、孫寧、風美莉、李秀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明雪、吳惠萍、陳俊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淑燕、曾目哖、蘇琡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武良、蘇添成、許湧財、沈寶華、馮萬龍、江貞諭、曾淑婷、盧明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孫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惠貞、陳志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蘋蘋、洪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美琳、王宇萱、王派中、張吟妃、陳忠侯、楊政倫、莊淑君、謝享樺、蘇家俊、林貞瑋、林惠蘭、蕭宗璿、陳平、高子祥、甘川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佳琪、蔡孟娟、翁子淇、黃月花、邱文欽、劉瑩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子龍、徐裕淳、彭勝均、尤瑋鍾、孫親民、蔡昇哲、戴明健、彭亮墨、羅詩偉、吳以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香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進昌、劉麗娜、鄭朝章、劉恭銘、劉嘉銘、歐慧敏、李璟妤、沈姝瑜、劉俊彬、賴彥彣、劉威廷、張鋒億、李玄宇、吳佩娟、魏郁洧、陳建財、黃偉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紀俊輝、林玟玲、張瀞、李惠菁、劉季瑜、林秋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倩毓、宋瑜華、洪聖懿、何瑋恬、林君南、林曉青、林倖如、曾世聰、許銘元、陳柏任、謝昇宏、吳國正、陳明珠、劉芳昀、葉聯慶、賴怡君、范玉華、紀素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心色、梁志鋒、林婷婷、龔明世、林秀春、張智集、林玉玟、黃淑蓮、林佳蓉、潘美慧、陳怡樺、許信輝、張伸豪、游宗霖、邱秀香、黃絹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松螢、邱惠榆、黃意茹、甘鞭齊、陳信志、陳俊男、胡德豊、張雪慧、陳玉端、簡士惇、陳議鴻、鄭玉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憶芹、紀佳祺、陳永智、蔡坤蒼、廖心嘒、蘇荻雅、甘惠儀、張晉彰、粘金坤、林建銘、李世冠、張家榮、賴淑梅、鍾易廷、蔡逸夫、張永昕、廖志偉、張議清、鍾明宏、宋岱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汶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祈安、戴伯良、黃雅菁、周協世、柯宗緯、蒲威伀、游翔淵、施森文、劉勳駿、廖靜怡、徐武雄、許竣維、柯懌、伍威琇、鄭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允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真、方良源、鄭夙珍、黃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旭群、王嘉禧、陳原禾、陳義昇、蘇暉升、張智斌、賴鴻勛、李定諺、蔣馨儀、杜玥嬅、顏文秀、周祐琛、莊淑茹、鍾仁彰、杜居巢、黃啟勝、曹宏吉、羅文彰、王俊承、郭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俊元、陳玟璇、黃詩惠、任天一、邱文貞、曾任禾、李麗玲、陳建隆、楊嘉宏、黃雅琳、胡毓晃、陳亮憓、郭豐儒、葉成平、陳嵐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毓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宜沛、鄭后清、呂慧津、安詩潔、陳韻文、藍惠民、邱明禮、簡東佑、吳帛芸、賴慧綺、林俐馨、劉至軒、游書悅、游以民、安春榮、張素玲、林麗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享岳、侯香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全騏、陳旺志、鍾佩貞、楊凱雄、鄒曜如、田瓊茹、賴玉葉、黃國義、王詠濬、張玉英、蕭書佩、林新發、陳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玟燕、田國信、許晏華、陳振緒、江孝文、林建龍、周明道、林子微、向國華、黃乃懿、陳昭伶、白書華、江梅珠、林麗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舒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震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百里、楊沁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顯宗、陸光義、劉興民、施雅琪、陳光榮、葉家榮、王怡茗、楊崇福、顏榮呈、莊鈞媛、陳柏含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怡君、李文峰、洪麗芬、楊景銘、周立偉、方淑珠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2日
任命吳思陸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謝文傑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周威廷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蘇振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沈百揆、陳獻堂、張良森、許玉麟、朱博儒、葉韋辰、陳祈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馬諗莒、賴政男、林振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新哲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朱宣怡、沈楊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劉木賢、安松茂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玉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